第二十三章 地底灵脉 (第2/3页)
,还存有一只尖锐的长角。
每一个魔人,天生神力,身体素质远超人类,但是沟通天地灵气的能力却比较低下。它们长着人类口耳嘴鼻,能够说人类话语,但是,却形成了独有的语言体系,智慧丝毫不弱于人类。
“一个魔王,一群魔人,冰,这只巡逻小队,似乎比一般小队强了不少。”
地底魔物等级,跟头顶上的角,密切相关。据玄宵了解,头顶无角,相当于普通人类,称魔人,头顶一角,相当于心动期强者,称魔王。
头生两角,实力强劲,堪比金丹,并且凝聚魔丹,称大魔王。
地底世界幅员辽阔,魔王大魔王,不知凡几,更有无数部落散落在世界之中。
但是,一般的巡逻队伍,只有普通魔人。魔王,就相当于修道界弟子,统领万千,地位尊贵。这个队伍,居然由魔王带队,说明周围应该有大型部落,甚至魔物宗门。
“不止这一个队伍,气氛不对,方圆百里内,还有另外两只队伍。”冰的实力虽然受限于玄宵,但是感应能力,却比玄宵强大不少,“每隔五十里一只队伍,严密巡逻,看来,这里发生了重大的事故。”
“哼,想必是苏凌云那些家伙。”玄宵道,“不过让他们去闹吧,闹得越凶,越乱,我越能混水摸鱼。现在,先悄无声息拿下这些魔人,找出纯阳魔晶所在。”
“小心些,一定不要打草惊蛇,五十里瞬息便到,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无休止的追杀”
“放心吧”
玄宵猛地从蘑菇背后跳出,阴雷珠往前方一甩,顿时雷霆大作,电蛇狂舞。离玄宵最近的两只普通魔人,连哼都没哼出声,瞬间电焦,化为灰飞。
“##~~~'”那魔王一见,立刻愤怒嚎叫起来,等他看清楚玄宵长相,立刻用生硬的人类言语吼道,“人...人类新鲜的血肉,强大的血肉掠...掠夺你的血肉,我...我就能晋升大魔王”
魔王兴奋大吼,身上鳞甲都随着它情绪变化,变得坚硬无比,猛烈一撕,居然将身边一只魔人生生撕碎,囫囵吞枣般喝下它的血液,啃食它的
“伟大魔神'琊神'保佑,以魔人生命为祭,赐予我魔神尊贵力量”
魔王不知从哪里一捞,搬起一根巨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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