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三) (第2/3页)
开京,统一了高丽后我们所能得到的利益。你先看看,有何不妥可以再改。”
纸上写得很清楚,谈判的结果如下:
在收到李顺诚的一百八十万两银子的赎金后,将这次俘获的一千多家兵全部放还,任由他们在此次缴获的兵器中挑选他们合用的器械,不另算钱。
于三个月内,双木商行第一期提供给他们五百具钢弩、六万支无羽箭、三千支雷火箭,此后视损耗的情况,随时给予补足。
另外,双木商行以年息四分的利钱,借给李顺诚银子三十万两以资招兵买马。
由双木商行派出教头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使用钢弩、发射雷火箭、及其他方面的训练。
在李顺诚准备打回高丽去时,双木商行将派出一哨有十六门子母炮的炮队随行,帮助他们将开京打下。如果有需要的话,两艘四千斛的战船也可以将李顺诚和他的兵马送到高丽上岸为止,这些就是双木商行第一期出的本钱。
李顺诚方面,则应在三个月内招募到五千至一万人马,并在此期间进行训练。在双木商行派去的教头认可以后,方能向高丽国内展开攻击行动。
在占领了开京以后,李顺诚必须支付第一期所提供兵器的银钱最少一半以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看他们那里的具体情况,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再增加钢弩、雷火箭。在收到李家兵器银钱的前提下,双木商行的兵器支持会一直供应到李顺诚统一高丽为止。
统一了高丽以后,李家必须按商定好的办法,明面上高丽是个主权国家,暗中则是双木商行的藩属国。一旦有需要时,必须以举国之力对双木商行进行回报。至于双木商行已经投入的银钱和人力物力,高丽可分期分批付还给双木商行,当然了,利息还是按年息四分来计算,直至将所有的欠钱还清为止。
林强云对这些事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想法,他实在也不大弄得懂这里面还有什么关窍,他也相信,就连沈念宗、陈君华和张本忠几个人也对此迷迷糊糊,只是出于本能的与李顺诚进行谈判罢了。此时,林强云突然想到,何不借此机会让冉琥看看,说不定他会有什么好的想法、会给自己出些好主意呢。
当下对眼巴巴望着自己做决定的李顺诚说:“此事关系太过重大,我要好好想清楚后,才能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样好了,反正赎金到我们这里之前还有几天的时间,赎金一到,我们就可以将事情决定下来,立即进行安排。李先生大可放心,这可桩生意我是一定会做的,保证你可以回到高丽恢复你们李家过去的风光。”
林强云其实也拿不准,这样的条件对自己是不是最有利,但还是先将自己的条件说得高些为妙,以便将冉琥叫来后,他又有什么高招支出,自己也好说话。便对李顺诚说:“按已经商量好的这些条款来说,合作的事情对我们来说不是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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