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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举先例两臣述隐患 细分析首相护公社 (第2/3页)

,征收的时候则按需要部分地进行实物折纳。前朝万历年间张居正在此基础上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故称一条鞭法。而今经过陛下您的改革,我朝进一部简化了税收征收手续,并彻底以货币代替以前的实物地租。此举固然既保证了税收的稳定,也使农户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有利于人口增长、百姓安定、工商业发展。但与唐宋的两税制、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一样我朝的税制也有一大难以忽视的隐患妨农利商。”

    “妨农利商”孙露微微皱眉道。虽然扶植工商业是中华帝国的一项重要目标。但深知道“民以食为天”的孙露同样也从未放弃过对农业的重视。因此中华朝农业税赋不但远底于明朝,甚至连相关的徭役也几乎被免除了。若说这样的税制都“妨农”,孙露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别的政策是不妨农的。

    然而听出女皇话语中不悦之音的陈邦彦,并没有就此打住。却见他点头肯定道:“是的,陛下,臣并没有口误。远的不说,就拿与我朝相差不足百年的张居正变法时为例。由于当时的明庭赋税改收钱银,农民为了交税就需要将自家打下的粮食拿到市场上去销售。如此一来上市的货物必然会随之倍增。一时间国库充裕,市面出现经济繁荣景象也就不足为奇了。但这种繁荣却是建立在农民血汗之上的。因为朝廷征收赋税总是有一定时限和定额,即公有赋役之令。正是迫于此公有赋役之令,谷物之上市,总是集中于一时。其时限之迫,上市量之大,必然导致价格之跌落。陛下、诸位大人应该都还记得前明时,市场粮价升得有多贵有多快吧。显然,粮价的这种上升,决不可能是在农户完纳赋税的时候,而只可能是在他们完纳赋税之后。换言之,这种较高的粮价,一般总是商人在市场上的卖出价,而决不可能是他们从农民那里的买入价。”

    “陈首相所言甚是。正因为如此当年的礼部尚书徐光启才会在自己的屯田疏中坦言:银钱愈多,粟帛将愈贵。”一旁的沈廷扬跟着痛心疾首地附和道:“为了交纳税赋农民要贱卖自己的粮食,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又要从米商手中以极其高昂的价格买回自己刚卖出的粮食。更有甚者,有些奸商为了哄抬粮价,不惜看着谷子在粮仓里烂掉也不肯拿出来销售”

    陈邦彦与沈廷扬一番话语让在场的孙露和陈子龙情不自禁地陷入了沉思。陈、沈二人所描述的情景对于陈子龙来说并不陌生。事实上,已过不惑之年的他与陈邦彦、沈廷扬一样也是亲身经历了那段混乱时期的。而对孙露来说,对这些情况她虽没有在场的三人感受深刻。但类似将牛奶倾倒入河的故事她倒也听过不少。可见这种事情与是什么制度、什么国家都没关系。只要人类还存有逐利之心,就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然而还未等孙露开口发表自己的看法。底下的陈邦彦便进一步阐述道:“陛下,这些情况还仅仅是开始而已。如果是连年丰收的太平年景,以上的情况对于国家还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可是一但遇上个天灾致使粮食歉收,或是遇上大的战乱朝廷需要征收更多的税赋粮饷。再加上朝廷在其他方面不当的政策和底下官吏的徇私舞弊,则会使整个局势雪上加霜进一步恶化。这时候朝廷为了收购大量粮食应急就得去向商贾购粮。可面对疯涨的粮价,国库内征收的税银根本不够购买当初折算的粮食了。为解燃眉之急,朝廷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向农民去征更多的税赋。随着国家赋税征收货币的比重越来越大,钱重物轻的情况也在不断加剧,农民竭田亩之收,而不能应付国家之赋税。于是,为了完纳赋税,百姓便不得不将自家所产的生丝、土布、藤筐等等副产品,也投放到市场上去变卖。市场上的货物进一步供大于求。而百姓手中的钱财却连买粮尚且不够,何来钱财买其他东西。因此到最后中小商人与贩夫贩妇亦会因此而无所资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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