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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无对证 (第2/2页)

自杀。

    首先,现场找不到除吴琦之外第二个人的遗留痕迹,监控录像中也没有看到有第二个人进入过这个房间。所以排除了现场他杀的可能。

    第二,吴琦手机的通话记录中最后一次通话是跟q市刑侦科的一个民警,当时两人打电话的时候,民警用的是免提,在场的有很多同事都可以做证。记录的倒数第二个电话依旧是跟q市刑侦科的民警,原因是该民警负责通知吴琦来市局帮助调查罗有余的案件,通话未接。倒数第三个电话则是在上午,吴琦在市的异性同事打进来的,通话时长不到一分钟,办案警察火速找到该男子,男子表示对吴琦的死一无所知,上午打电话是跟对方告白,只不过被对方回绝了。同时,市的当地民警也跟手机运营商进行了联系,确认吴琦的最近的手机通话记录确实是这三个。所以排除了有人用电话通知吴琦,或威胁其跳楼的可能。

    第三,根据目击者的口供计算,吴琦跳楼的时间和她最后一通电话通话结束的时间中间只隔了短短的三分钟,而吴琦留下那张‘血书’的纸张受血液洇湿的程度和其尸体手腕的伤口都表明,吴琦是在挂掉电话后,割腕写下血书,接着才从15楼一跃而下,而非早有打算。现场的血迹轨迹,从书桌前到浴室,再到窗户前,根据血液的凝结程度,可以判断出吴琦有想过同样在浴室的浴盆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却不知道为什么后来选择了更为极端的跳楼方式。而吴琦死前的这一系列行为很符合她所写的‘血债血偿’的思维模式,所以不排除畏罪自杀的可能。

    第四,虽然没有办法直接排除有人用网络聊天工具诱导、威胁吴琦跳楼的可能,但同样的,在吴琦的手机和电脑中也没有直接找到证据证明有人对她做过如此的诱导和威胁。

    由此,q市刑侦科民警和市特案组组员达成基本一致的观点,判定吴琦的跳楼为自杀。

    q市来的民警火速将这个新的情况报告给崔世正,后者立即就此情况组织人手进行案情整理分析,同时将杂物部提供的线索一一带入,发现案情瞬间明朗,吴琦由爱生恨,情杀的作案动机成立,也就顺势将材料整理汇总,申报结案。

    “你说这么快结案是不是太仓促了?”李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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