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与湘军 (第2/2页)
抬枪、鸟枪。全营有劈山炮队二,直隶于营官。湘军水师筹组的时间略晚于陆师。水师每营编快蟹船一、长龙船十、舢板船十,共二十一只,员额为四百四十七人,员额增至五百三十二人。每只长龙船安炮七门,舢板船安炮四门,均为六百斤至千斤的洋炮。各船还配有火枪、刀矛,以备近战。此外,湘军还设有营务处和粮台,分别管理全军的军务与后勤。针对绿营兵的流弊,曾国藩在组建湘军时采取了某些改革措施:一是薪饷较高,并专配长夫,自带帐篷,以利于加强训练和作战。二是实行募兵制,采用自上而下的办法,首先选定统领,然后由统领挑选营官,由营官挑选哨弁,由哨弁挑选什长,由什长挑选勇丁,以便相互熟悉和层层控制。勇丁挑选的对象主要是年青力壮的农民。应募者须有人具保,并编造清册,填写籍贯、住址和父母、兄弟、妻子姓名。它实际上是把连坐法应用于对军队的统治。这样,在伍时可以防止勇丁逃亡,解散时可以各有所归。此外,曾国藩所选将领除所谓诚朴的读书人外,还从绿营中挑选少数精于武艺的将弁为营官,以便训练水陆兵丁,教会他们掌握技艺和阵法。曾国藩还强调严刑峻法,并建立严密的稽查制度,以申军纪,同时,向兵士灌输忠勇奋发、尽忠报效、绝对服从官长等思想,鼓励湘军士卒大肆屠杀起义人民,为封建统治阶级卖命。至1854 年初,曾国藩已练成湘军陆师十五营、水师十营,官弁、勇丁、长夫等共一万七千余人。这支军队实际上是只听命于曾国藩的私人武装,它开创了近代军阀拥兵自重的先例,表明清王朝已经衰朽到难以维护其统一军权的地步。
发布 引自中国近代史第二章第六节第86页
发布 湘军兵将薪饷普遍高于绿营。如陆师正勇每月发饷四两二钱,较之绿营各种兵多一至四倍;营官月薪五十两,另办公费一百五十两。待遇既优,各勇除自用外,还可养家,于是视当兵为正当职业,将领也不致随意克扣兵饷,从而减少了官兵矛盾。曾国藩声称:初定湘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士之气。
发布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十,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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