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改变 (第2/3页)
有骨头吃。
这些消息起初我没有相信,当杨哥的国际长途打通我的电话,并一直豪爽的告诉我不必担心电话费后,我才明白他被改变了。
“哥要是以后混出头了,我一定回去。”杨哥问我:“你猜我回去找谁”
“找那台沃尔沃”我笑着说:“总不能是想回来拉我一把吧”
“你要是想来,我安排你。其实跟在中国一样,我们带枪就是为了壮胆子,谈判的时候往桌子上一砸,别的用没有。”杨哥说到这,语气忽然变的冷漠,“我回去得把当初那个交警找出来。”
我不由大声笑出来。
后来我换了不少工作,替市场拉货,替汽水厂拉货,甚至替方便面送货我都干过。我一直没有让自己停下来,似乎当车轮不转的时候,我就会回到t市,就会回到海滨面前,就会回到曾经存在的台球厅一样。
因为不能出老家,跑那些短途的活根本赚不到几个钱,我也逐渐只把它们当成打发时间的玩意。偶尔我会在野鸡那里过夜,清早起来后便在车上干嚼方便面;偶尔我会跑去酒店酒吧喝个大醉,当然,醒来后我连一袋方便面的调料都不敢偷用。那是我过的最逍遥自在的日子,兴起了可以到海边等上一整天,只为了吃几只新鲜的虾,不高兴的时候跑去电影院来回晃着手电筒,对那些匆忙整理姿势的男男女女假惺惺的道歉。虽然无聊,但很轻松。
就这样,我的话越来越少,回到家里除了睡觉就是抽烟。我不了解自己为什么变成这样,就像忘记了身体的灵魂,我大喊着奔跑,试图让自己高高兴兴的发疯,但我没有力量,没有依托。
老k经常陪我,对着外人,他总说:“我跟阿峰出去兜风。”
可惜,金杯大概是那段时间我开过的最好的车,兜风不如说成灌风更真切。但我还是很满足,哥哥的那首歌唱的很好,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只一种。
每听到这,我都觉得自己值得自己骄傲。仅仅是自己,我已经不大喜欢看别人的脸色。对什么笑,全凭自己的态度,对什么骂,全凭自己的心情,我想这应该是快乐的一种。
老k与我不同,总对打架斗殴感兴趣。让我记得最深的一次是在雨天,我帮市里超市送面粉。因为下雨,我担心后车的面粉受潮,一直开的很急。但在一个桥头,我却没办法继续前进了。
桥上热闹的站着十几二十号,清一色的小初中生,大半还穿着校服。周围有一些围观的人,没在乎下雨,看的津津有味。
我按了几次喇叭都没人让路,老k没撑雨伞跳了下去,“妈的,我得去管管。”
说实话,我挺喜欢看老k装腔作势,与鸡头不同,他别有一番风味,很淳朴。
跳下去帮老k撑上雨伞后,我们从看热闹的人群里套口风,得知打架的小子是想在学校里立棍。
老k煞有其事的议论了几句,桥头已经开始动上了手。
凳子板、桌子盖,最有杀伤力的家伙应该是雨伞。打的不算惊心动魄,不过免费看戏也不能挑剔太多。
“操,我在这么大的时候,早他妈抡刀上了。”老k不躲不闪的说着,我也只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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