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四章 拍卖  像我这一种男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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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 拍卖 (第3/3页)

胖,但是与李桐比起来,确实勉强算得上。我和二郎都哭笑不得看着李桐,我忽然觉得她还是很可爱的。

    其他人留在饭店处理剩下的菜和酒,我单独送李桐下楼。这小东西上车的时候还不忘记损我几句,不过正经下来更让我烦恼:“到时候把你对象带着,要不你就别来了。”

    我也希望蓝眼睛可以陪我去,因为我几乎忘掉少了她的天该怎么变蓝。

    斧头与东子两个人有点像,不是说他们打架不要命,而是他们的酒量。我再回到楼上的时候,这两个家伙居然搂在一起说着胡话。

    “两人喝了三瓶就成这德行了。”面条很不高兴的一直推着东子,也许她想抢过斧头的胳膊。

    我觉得面条和斧头很配,一个罗里八嗦,一个几棒子打不出一声屁。每天他们两个都能给我带来惊喜。

    前两天我刚结了年前的话费,那时候手机不是欠费才缴,底座按在哪就算哪里的费用。很倒霉,我按在山屁哥家里。所以我可不敢拖一天。不过刚缴完,第二天斧头就给我打出去三百多块。并不是聊电话,而是通过电话点歌给面条听。一首歌三块多,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忍心听了上百首,而且是我的钱。

    如果这属于热恋期男女的普通症状,那么还有其他的事更让我不理解。斧头给面条买了一副墨镜,而面条回头给斧头买了一把斧头。这两个傻逼真过分,一个天天在饭店端菜也带着墨镜,另一个干脆把斧头别在后背,也不怕被警察抓到或者不小心折了自己的腰。

    刚认识几天就能爱到这种程度,我想除了医生没人能帮得了他们。或许我有点嫉妒。

    以前蓝眼睛给我打传呼留下的小号都是214。她解释是爱到死,我以为是爱要死。其实不管是不是死,只要能爱,我都不在乎。她从没曾亲口说出她喜欢我或者她爱我的话,传呼小号是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地方。不过很久她都没给我留过这个小号。

    我不喜欢无声无息的感情,就像韩津,让我太压抑。尽管她为了我做了很多,但我总试图拿她与蓝眼睛比较着,比较她们的笑,比较她们的撒娇,比较她们的生气,比较她们的眼睛。我好像一直游荡在记忆深处,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蓝眼睛留下的挥之不去的幸福。

    当身边陪着一个女人,她会让我觉得温暖,但我却不会留意她是否温暖,也许这就是爱与被爱的差别。不过人没到死,就不能肯定谁是自己最爱的另一半。我希望是这样,希望韩津终有一天会代替蓝眼睛,仅仅是希望,不是盼望。

    晚上的时候我接到了健国哥的电话,事情总是这么凑巧,一切都被修鬼蒙中了。健国哥让我暂时不要去饭店,帮他处理一下公司拍卖的事情。当然,不是去投标,我不属于那种档次,我只是被养了几天需要放出去咬人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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