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is girl (第2/3页)
。我唱的很难听,我知道。
蓝调按响了门铃,好吧,把口红还给我吧。
我挤在铁门上,我感觉不到它对面还有呼吸,你是谁啊我问。
蓝调不耐烦的继续着门铃,我用指尖戳着口红,我打开窗户想让所有人听到,一个男人正在我门外等着我开门。
去年圣诞,我说我喜欢紫色,于是他买给我紫色的豆蔻,紫色的c,他说我就是紫色。我删掉了所有注册过的i,我换名字,我叫紫色姿色,我以为我跟他很相配。
可是我忘记了,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姿色,我终究掩饰不住其他颜色。
蓝调告诉我他喜欢上了橘红色,他要去插着风车的国家,而且,他没打算与我一起去。
我们,everyay、everynight、everyhour、everytie,可是他没有开口说任何话。
好吧,你走吧,我改变主意了。每次喘息后翻出他的烟时,我都会这么肯定,在心里的肯定,尽管它们在下次见面时就会消失,但我肯定过。
医生说我病了,丢给我各种颜色的药片,我说,我没病,我从来没有这么正常过。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一种颜色,仅仅会维持一年的话,我不会承认自己病了,是药片病了,我给它们喝水。
我想煮面,可是我没有力气撕开薄薄的塑料袋。我插好电话线在网上到处找洗尽铅华,我说我错啦,我快要死掉了。
洗尽铅华是个小气的老女人,我想是这样的。她没有理我,虽然我看到她正在与别人聊天,可是她偏偏不理我。
我把速食面丢在地上,我想用拖鞋拍碎它,它肯定与我一样,病了却不愿意喝水。我没有人照顾,所以我要照顾它。
洗尽铅华突然开了私聊,她问我是不是神经病。
我抱着拖鞋蜷在椅子上,我翻出镜子看自己的脸,然后回答她,既然你都怀疑我是神经病,那么我一定是,所有人都说,神经病的疑心最重。
洗尽铅华笑了,她的声音很好听,慵懒,我想她是个漂亮的老女人。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但是我不愿意和你讲男人,我很烦你。
我捏着嗓子同样回答,我也烦你,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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