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烈属待遇(下) (第2/3页)
的类似罪行也招供了。之后监察部顺藤摸瓜,抓得人越来越多到现在还在追查。”
朱棣不解地问道:“朕颁布了首告无罪制度,一只船不可能只由一名船员操控,无论是盗卖粮食还是将船只拆卸变卖都必须是集体犯罪。船员之中难道没有出首的”
见纪纲摇头,朱棣不禁自言自语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船员相互之间特别友爱不成”
沉默片刻,杨荣道:“臣或许知道原因。”
“哦,你说。”
“之前规定这种事的处罚是将赃款追还入官。
按照首告无罪制度,其首告者可得一半赃款。然而事后首告者却会遭受其他人地报复。在茫茫大海上航行,如果失足落水,查都没法查。”
朱棣咬着牙说道:“原来是朕没有考虑周详。看来刑法不严峻一点,那也难得防微杜渐。也罢,就规定凡涉及朝廷的财物,其案值超过一百贯者,除首告者之外,其余人等一率充边贬为罪奴。如此一来,那些罪犯即便想报复也没机会了嗯,再加一条。如果首告者不愿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可以给他调换岗位,也可以任由他移民什么的。”
在杨荣和纪纲按照惯例一阵歌功颂德之后,朱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咦,纪纲你说有紧急情况需要通报,这种事有什么紧急的”
“据微臣查知,监察部在侦破此案后,准备弹劾平江伯陈,告他玩忽职守。”
平江伯陈在靖难之役时投降明成祖,使之顺利渡江。这个功劳算是比较大的。如果陈不投降,靖难之役还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呢说不定最后朱棣不仅当不成皇帝,反而会被建文皇帝捉起来圈禁。因此,朱对陈还是比较信任的。
朱棣微微点头。“那好,纪纲你去通知陈一声,告诉他赶紧上谢罪折子若等到监察部弹劾他,朕也难以包容他了。”
见朱棣没有别的话,纪纲便施礼却步,跟着一名宦官退了出去。
杨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离开,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子。正犹豫着,却听见朱对他说道:“刚才你说烈属的待遇标准会不会太低
想了一下。于朕呢,将士们在战场上博命拼杀,朕.烈士遗下的孤儿寡母穿不暖吃不饱。”
“朕给你算一笔帐。一名小旗地职务收入为一年二十四石。若这名小旗一家五口,除该小旗外均无劳动能力,那么这个家庭也只能勉强温饱而已。该小旗成为烈士后,每名烈属由一户人家的两成收入供养,即便没有劳动能力,却也至少可以保证温饱。”
“但这只是一个基数。总旗、百户地职务收入一年分别为六十石、一百二十石。若总旗、百户成为烈士,则其烈属分别享受两户、四户人家地供养。更高职务地将士牺牲后,其烈属享受的供养标准也相应提高。”
“而且,烈士生前所立战功也可折算进烈属地供养标准之中。铁质、铜质、银质、金质勋章分别可折算成一户、两户、四户、八户人家供养。”
“这样算下来,即便只是小旗甚至是普通的军士在战场上牺牲,假设他参加过三次战役,受过两次伤,杀过一个敌人,那便一共可获得三枚铁质勋章。因此,该烈士地烈属便能够享受四户人家的供养。这种生活标准已经相当于普通农民的四倍以上了。也就是说,只要将士们在战场上为社稷做了足够地贡献,那么他的身后名祖宗荣子孙贵便都不愁了。”
趁着朱棣喝茶的间隙,杨荣组织了一下措辞,满面恭敬地说道:“假设烈属之中有的人有劳动能力,而有地人却没有劳动能力。比如说某位烈士的父母刚刚四十出头,尚能进行田间劳作。而烈士遗孤却符合去安南享受供养的条件。这种情况下,令祖孙分离似有不妥。”
朱棣略一思索便道:“烈士父母迟早会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如果愿意,那便随孙子一同去烈属采邑吧。到烈属采邑之后免费分一块田供其耕种,免去全部赋税。待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后,则收回那块田地,正式享受接受供养的烈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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