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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平叛 (第2/3页)

因此其雇佣费用每天连两百文都不到三言地卖油郎独专花魁中秦重只是个卖油的小贩,仅凭3两白银地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节余16两白银,可见全年收入应在20两白银以上。相对而言,雇佣兵刀口舔血的卖命钱仅仅只是一个小贩日常收入地三倍多,这种雇佣费实在是很寒碜的。

    前面说地是封臣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需要缴纳的盾牌税金额。但还有一种情况,那便是也许某个年度并不需要封臣打仗。对于这种情况,朱棣考虑了1214年英王约翰开征盾牌税遭到贵族拒绝并激发了军事反叛,进而直接导致了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诞生。所以,对于后一种情况朱棣是这样规定的:或者缴纳盾牌税的三成,算是该年度封臣完成了军事义务;或者免除本年度一半军事义务,剩下一半移到下一年度。若下一年度仍然不需要封臣参战,则可以继续往下移,但这种累积最多不超过三年这是参考现代债务偿还原则,若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则该债务自动失效。

    之所以当年没有战事也要向封臣征收盾牌税或是将军事义务向下一年度转移,并非是朱绞尽脑汁地想要多收钱。朱虑的是“升米恩斗米仇”这种人性:如果你在危难的时候给人很小的帮助,人家会感激你。如果你持续这样下去,突然某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帮忙,对方就会记恨你,并且记恨一辈子朱棣自然不会希望大明治下总是征战不断,事实上,正常情况下有邑贵族也确实不可能每年都完成军事义务。一旦某些有邑贵族长年没有军事义务,同时又不需要缴纳盾牌税,那么当朝廷需要他们完成军事义务时,他们便很可能极不情愿,对本该完成的军事义务充满了反感。

    柳州地那名有邑云骑尉担负二十五份军役的军事义务,而因为各种原因,总之这一年该有邑云骑尉并未完成军事义务。按规定,他可以缴纳七十五贯盾牌税,也可以将这份军事义务的一半转移到下一年度。

    生苗并不畏惧打仗,然而这名有邑云骑尉实在太“聪明”了。他想着自己地年俸是85贯,而人头税加基本田赋一共才五十多贯,还有

    贯结余,于是便用三十贯免除了本年度十人份的军事剩余地一贯多钱,算是他作为向宗主缴纳的岁贡。

    朱棣并计较岁贡的多少。在他看来,只要生苗名义上服从中央政府的统治,缴足人头税和基本田赋,然后在需要打仗时听从中央政府的要求派兵出战,这便已经足够了。如果强行要求生苗多缴岁贡,镇压造反叛乱却需要更多的费用,岂不是得不偿失

    可朱棣不计较,并不意味着别人不计较。

    这名生苗首领因桀骜不驯,因此在加入有邑贵族体系时也没有成为其他大的苗人部落地封臣,而是直接作为朱的封臣。对于这一情况,附近大部落的苗人首领自然是心生不满。见这名有邑云骑尉只缴纳了一贯多的岁贡,附近的苗人部落尚未来得及动手,一名瑶族部落的首领已经按有邑贵族赎买制度,花十几贯便从朝廷处获得该生苗部落的管理权。

    在柳州知府派出地吏员的陪同下,瑶族部落首领派出一名侄子前去接收该生苗部落的管理权。可想而知,这次“和平演变”并未成功。代表朝廷名义而去的吏员被痛打了一顿,瑶族部落首领的侄子更惨,连腿都被打断了。

    少数民族相互之间打冤家、火拼什么的,朱棣根本就懒得管事实上想管也管不住。可这次事件把朝廷给卷了进去,不管也不行。

    柳州知府郭辛是孔孟子弟,然而与其他儒生不同的是,他精通六艺。也就是说,郭辛拥有一手极佳的射术虽说达不到百步穿杨的水平,但五十步外射中靶心对他而言却是易如反掌。平时郭辛便自诩文武全才,总是叹惜生不逢时,没遇到洪武开国时那种波澜壮阔的好时代,不然封侯拜相岂不是人生之快事

    柳州地少数民族多达三十余种,包括汉族在内,再加上壮族、苗族、侗族、瑶族、回族、佬族等几个大族,人口加起来也不过勉强超过一半。可见柳州的民族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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