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四章 澳门.  18世纪之新中华帝国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四章 澳门. (第2/3页)

运来的白银撑持度日。议事会最初由居澳葡人自愿捐款。之后向经澳门港进口和向日本出口货物的葡萄牙船只收税。以便有足够的公共收入维持其运作。税收有盈余时。拨入储备;出现赤字时。则从储备中拨款支付。若尚不足够。或向富商临时借贷。或举行公开募捐。公共财政状况好转时。储备金还用于船只保险和船货抵押借款。总的来说。澳门议事会自力更生。财政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

    议事会一般由3位市议员、位普通法官和1位检察长组成。任期为3年。可续任一次。主席由市议员轮任。他们负责管理市政卫生、市容、拨款支持医院和仁慈堂等一般事务外。还负责葡人社群的治安和司法。权利极大。

    以总督为代表的一方。同议会一方的矛盾极为尖锐。但是如此重大的事情他们不能不通知那六个让他们极为讨厌的人。不过在通知之前。华利亚三人先商量一会也不迟。

    占据澳门二百多年。但是葡萄牙所拥有的权利少的可怜。在万历元年间。居澳葡人本来用以贿赂广东的方官员的钱便已变为的租。正式缴交明朝官府。向中国朝廷表示臣服。换取居澳之权利。

    议事会所作的“卑躬屈膝”的政策。赢的了明清两朝官员的赞许。但是澳门本身深受葡萄牙国王和印度总督的非难。也招致其与澳门总督的矛盾。

    “中华国不同于清国。用交租的方式很难让我们保住澳门。”华利亚开口就定下了沉重的基调。“这一次。我们怕是”

    贾廷诺出自是军队。他很清楚澳门驻军同中华军的差距。”我们无力抗拒中华国。咱们对它毫无威胁可言。”看着华利士。他沉重的说道:“我们只能用“柔化”手段相对应。”

    “是的。这话很正确。”马良斯闷闷的说道:“我们与中国的和平完全由他们官府随心所欲。因为澳门离印度这么遥远。且中国人多势众。绝非居澳葡人可比。无论我们丑闻再多。也绝不能有决裂的念头。因为他们仅需断绝粮食供应。便足以毁灭我们的城市。原因是再没有其它途径可以获的所需的粮食。”

    澳门主教吉马良斯理性的承认:“若有指令。我们根本不能以武力抗拒执行。因为城中有2万2千名华人。而所有基督徒连老弱病残和黑人、白人全部算上也不足6千之数。且甚为虚弱。皇帝只须随意派出点儿中国人。每人往河里扔一只鞋。便足以堵塞妈阁港口。”

    马良斯很认真的说道:“清国皇帝做的到的。中华国更容易做到。是吧。中校。”看了看脸色不好看的贾廷诺。马良斯继续道:“驻澳的军士都是通过中华国到的澳门。他们知道中华国的强大。中华军只要报出来名号。他们中一半人会主动放下手中的枪。”

    “我们居住这里有二百多年了。但是葡萄牙人在这儿无一寸土的。连购买都不成。也不能拆建墙壁或在家中开洞挂窗或修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