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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阴差阳错 (第1/3页)
忙里忙外的准备好神刀流几个同门师兄弟的“见面地点”,终于摆弄好了,突然收到快马报告:“联军大规模调动,恐怕进攻就要发起请陛下定夺”
一惊的秦旭忙上马跑回树林。(w-w-w.feisuxs.c-o-m)秦旭骑的马叫“迷眸”,是季老太爷特别挑选的,虽然不比楚霸王的乌雏那般精通人性,但和飒露紫等后代宝马比起来也颇为神骏,在平富镇学马术的时候,此马还摔过秦旭的跟头,不过现在黝黑战甲披挂着,头上插着血红翎羽的迷眸浑身透着贵气,成为帝王御驾的它少了几分桀骜,却多了几分高贵对秦旭非常的驯从,但对一直照顾它的避马瘟却是毫不留情。这不,刚刚拉到秦旭面前,迷眸就给了这个避马瘟一个响鼻,还给他一脚丫子。
“呵呵,没想到,脾气倒挺大”许少阳乐了。
秦旭安抚了一阵迷眸,手轻轻的摸了一下它的棕毛,很快迷眸就安静了,秦旭身着腾水黑龙甲,披着汉时才大规模装备羽林军的血红披风,非常酷的翻身上马。说也奇怪,自从古兰拓那次骑了一次马之后,本来压根就没学过骑马的秦旭似乎是个天生的骑士。要不是怕长成罗圈腿,作为一个骑兵爱好者,秦旭真是恨不得天天待在马背上。
而作为另一个骑兵爱好者许少阳来说,骑马就是一件非常折磨人的事了,拽着马鞍兜了几个圈才勉勉强强的坐稳。
“驾”军情紧急,不等磨蹭的许少阳了,秦旭一扬马鞭,迷眸一撒蹄子,嗖一声就飞了出去。
其实有人曾经测试过,在一千米以内的距离里,马的速度是不会落后于汽车的。数据显示,一匹骏马跑完一千米只要11秒多一点,这速度,恐怕除了一些顶级跑车和f1赛车能比以外,别的恐怕不行。
等秦旭徒步赶到树林里的观察哨时,才发现,原先攻进来的联军已经撤回去了。王连长带着中华军正潜伏在九点的位置上。看见秦旭过来了,忙招手,“秦三世皇帝陛下,联军准备进攻了”说着指给秦旭看。
望远镜里,联军居然摆出了跟秦旭一样的阵形。哦,不,有些不同。联军分为三个方阵,呈箭矢阵中间方阵是刀兵,两侧也都是刀兵而秦军在树林后的布阵是两侧刀兵,中间长枪兵也难怪,心急火燎赶来的联军哪有时间装备长枪这么复杂的兵器啊
别以为长枪兵就是那么好装备的兵种秦时的长枪兵都是使用七米长的枪,呃,或者已经不能称之为枪了,而应该称之为矛但是,秦军一直都这么称呼这个兵种。因为,秦军的长枪兵的枪与同时代的亚历山大军团完全不同。
亚历山大的马其顿军团,其长矛兵使用七米长矛,每一千人组成一个方阵,每个长矛兵都配备近战用的刀,当长矛失去冲击力后放弃长矛,开始近战但秦军的长枪兵却不是
秦军的长枪是由两截组成的最上的一截长度用竹子制成,长大四米一,而后一截长枪,是一把木制的戟枪两截接在一起,组成七米长枪方阵
在战场上,长枪方阵的威力是巨大的而且秦军采用三千人为一组的形式组成长枪方阵,长枪林立,靠集体的力量向前进前进的速度不快,但是却犹如一座城一座山一般朝敌人涌去面对这样的长枪方阵,即使是法兰西的圣殿骑士恐怕都要退避三舍吧
“恩联军究竟要怎么打”许少阳气喘吁吁的赶到了,看他额头没有擦干净的泥,估计是吃了点苦头的。只见他一边擦着汗,一边道:“这个李平既然是菟裘勉的高级幕僚,应该知道秦军的战场冲阵能力他不会是想跟咱们硬碰硬的来一场骑士般的决斗吧”
“哼,如果是,朕非常愿意往他脸上丢白手套”秦旭不屑一顾的道。实在不能怪秦旭这么看不起联军摆的这个箭矢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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