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合作草案 (第3/3页)
权,陛下所要求之事未能全尽,已立下草案,如无问题夜间即可签订”
“恩拿来朕看看”秦旭不禁大感好奇,昨天冯名来时还在讨论阶段的方案,今天就弄出来了未免太快了点,秦旭要好好看看这些内容。
这是一份草案,不过秦旭看跟正式的文件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由于只是合作关系,文本不是用那种国际之间的形式,按宁文泉的说法是遵照秦朝的传统,采用黑色为边,黄色为底的文本装订模式上面是覆盖了绣有秦龙图腾样式的金黄绸缎,别说,整体看上去还是相当美观和爽气只是,这样的东西不是秦旭想要的,这样花哩呼巧的东西是不能被现代人所承认的文本
所以,秦旭首先就拿过一张纸写下了第一条修改意见:文本模式须以现代公文模式进行不能私自设定
然后秦旭打开文本仔细看了起来。
“根据协商,现中华政府与秦氏集团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中华承认秦氏集团的合法性;秦氏集团遵守中华政府宪法法令,承认中华政府乃中华唯一之合法政府。
第二条,中华政府对秦氏集团下属之武装警备力量拥有名义指挥权,秦军尊重中华最高统帅,全国军事总长。
第三条,在前两条的基础上,中华政府与秦氏集团展开全面合作,具体如下:
1,中华新建华秦军事学校,由中华派遣高级人员教导秦氏集团下属武装警备力量现代军事模式。
2,秦氏集团需调派人员对中华军进行冷兵器作战训练。
3,中华向秦氏集团提供后勤和武器,不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拖延交付日期。
4,秦氏集团需告知中华黑金战甲配方及所有相关制作方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隐藏和拖延。
5,中华军可向秦氏集团派遣五十名教导人员,秦氏集团也可向中华军派遣相同的人数。中华军与秦氏集团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架空派遣人员的权利,妨碍人员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中华政府雇佣秦氏集团武装警备人员进行卫国战争。费用以实物计算,每年需向秦氏集团提供不小于10亿美金的实物奖励。
第五条,由于战争需要,在战时,秦氏集团向中华租借陕西一省为基地。秦氏在租借地内只有练兵,养兵之权,而无委派官员,征收税收,征兵等权利。秦氏集团所需要的办公地点,除平富县城以外的土地都需秦氏集团出钱购买,购买价值以当地市场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收取。秦氏集团对陕西的租借费用可由中华政府给秦氏集团的奖励中扣除。
第六条,陕西一省租借期限为整个战时。以中华对世界宣布停止战时状态时为止。
第七条,以上所有条款均由双方最高领导签字后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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