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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他是皇帝? (第2/3页)

的步卒,一腾身跳起抽出长剑开始了白刃格斗。

    国军人也不是吃素的,虽然武器没有秦军长,但是锋利度却一点也不差,特别是这些军现在人多,拼着一个人让秦军捅穿也死死抱住秦军士兵的身体,让自己的战友得以欺身将秦军至于死地。

    秦节奥特曼别看他平时似乎窝窝赧赧的,但是能成为一军之主绝对不是凭借着关系走后门这些野路子,只见秦节闪躲转身,脚步微错,手中的长剑或刺或洗,或劈或斩,几步之间已经格杀了数名国大兵。

    其实剑本身并不适合大规模械斗。春秋以前,作战以车战为主,车战所用兵器以长兵―――戈、矛、戟―――为主;短小的剑对战车上的甲士而言,无直接的斩杀之用,主要用途是“防检非常”,即用于防身,用于弃车后的短兵相接。所以它主要配备给作为“致师”的虎贲,以及随车步战的“徒附”。

    到了战国,骑战步战皆大大发展,迫切需要相应的短兵,剑的位置便骤然提高。这时,为了提高杀伤力,剑体需要加长,但由于当时铁的锻造冶炼技术才刚刚开始,其成熟度远远不及青铜,再加上大秦人那独特的思维模式,于是出现了近一米的青铜长剑而相对于当时的六国来说,最长的剑不过六十至七十厘米这就是说,在战场上,往往秦军的剑已经刺进你身体三十厘米了,你的剑连人家边都没有碰到

    再看看现在的战场上,国大兵们用的武器连当时六国的兵器都更不如,大部分是短小的军刀,虽然军刀一般制作精细,材质都是百炼钢,但相对于青铜剑来说,唯一的弊病就是太过短小了。秦军的格斗搏杀技术又是从与六国的征战中用鲜血积累起来的,跳、躲、腾、闪每一个错步都能轻易划破国大兵的喉管而不让他们的军刀有机会和长剑相撞。

    剑术在传统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舞练”,着眼于寓兵于舞,赏心悦目,行气活血,养性抒情。公孙大娘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另一类是“相击”,目的在于格斗,讲究以短乘长,后发先至,撩刺纵横,克敌制胜。其他时候不算,反正现在秦旭认为秦节是其中的佼佼者。

    剑注重的是刺、洗、劈、撩、斩、抹、格、削、挑、挂、云、绞这十二种手法,短短几秒钟时间,秦节就已经将这些招式一一使将出来,显现出一种另类的杀戮美感。

    俗话说“蚁多咬死象”,更何况这些国大兵可不是蚂蚁,他们是一个个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生死之间爆发出来的勇气绝不在秦军之下,军刀不够长就跟你拼狠,一个国大兵喉管刚刚被秦节的长剑划过,鲜血迸出却不理不睬径自冲上前想将秦节抱住,秦节无奈止住前进的势头,一个标准的侧踢将其踢飞在地上呻吟,但经过这么一个缓冲,秦节已经没有了冲锋的那个势头,被军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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