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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五章 匪患 (第3/3页)

做炮灰,而回家也没有安稳的日子,有一些就加入了义军。更多的宋兵,结成大大小小的队伍,靠烧伤抢掠,祸害一方为生。和义军与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比起来,他们无法无天,根本不去管别人死活。义军和占山为王的人,对百姓的骚扰有限,而且很多武装,并不骚扰百姓。

    石靖宇建立的队伍,凡骚扰百姓者,一律军法从事,无论职位高低,概不容情。他的队伍,甚至经常会接济百姓,帮助百姓重建家园,分发种子等等。

    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石靖宇并不想得天下,但是他看不得百姓受苦。他原来也是普通人民群众,深知劳苦大众的苦。这些百姓安定了,也可以给他的队伍提供帮助,因此石靖宇的队伍,很受各地百姓爱戴。

    秦桧,生于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遗臭万年。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秦桧宋体字的创始人,但由于人们厌恶他的人品德行,虽然应用他创立的字体,却改称宋体字。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历官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朝宗室为帝,反对成立张邦昌伪楚政权,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秦桧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金将完颜昌放回南宋。

    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见绍兴和议)。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朝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十八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已,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奖励歌颂和议的诗文。

    秦矩,秦桧曾孙。1221年,金军南下蕲州。秦矩时任通判,他与知州李诚之一同死守城池。金军听说守城的是秦桧的后人,高兴地派人来劝其投降。秦矩怒斩来使,坚决抵抗。后来,金军破了城池,李诚之与家人一起自杀殉国。秦矩退回官邸自残。秦矩的儿子秦浚闻讯,也毅然跳入火中,追随父亲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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