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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进入敌境 (第2/3页)

前的第四师还要精锐,这可不好办呀。我们的陆军火力远远不如人家,还好还有空军,这城市该怎么攻”

    王国强思索片刻,道:“团长,我认为我们应该发动夜战,我军机械拥有热成像装置,每个士兵也有夜视镜,在夜间优势很大。”

    刘云道:“也只有这样了,敌方这一万来人,看来我们是没法歼灭了,只求能够重创敌军,捞点资源再扩军了。至于敌军如果他们稍微留意一点,就能发现我们已经在这里,但他们的火炮射程达不到这里,现在他们没有任何行动,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计划。老王,换了你是印军,你准备如何对付我们”

    王国强道:“这个如果我是印军,那么我方的优势在于人数多和依托城市防御,如果敌军来攻就正合我意,如果不来,那我也不必出城,自然是请求援军,到时候敌军这点部队就算再强,也会被围攻而灭。”

    刘云皱眉道:“确实,拖得越久对我们越不利,我们现在没有大部队掩护,人少的弱点就显示出来了。嘿嘿,不过印军不了解我军虚实,他们若想靠近探知情报,立刻就会被热成像仪发现,如果他们出城攻击,那我们立刻绕走,绕一个圈袭击他们的城市,反正他们的速度远逊于我。就这样定了,入夜之后以空军为先锋发动攻击,首要目标摧毁敌方防御”

    一小时后,刘云忽然发现热成像仪有动静,走近一看,原来是十几个狙击手正悄悄地分散着摸过来,看来是想行那“斩首”活动。

    刘云不屑地道:“哼,小样,不就是狙击手,看谁玩得过谁。算了,不能掉以轻心,给我下令,所有人进入装备,随时准备出动那些老鼠就交给我了”

    刘云打开系统菜单,花费2功勋兑换了一件物品――红外激光狙击枪,现在剩余功勋78,资源115000。这个枪其实就是激光枪,不过发射的是红外激光,人眼看不见,更有隐蔽性,这个激光枪装上瞄准镜,就成狙击枪了。这一枪打过去能熔穿50厘米厚的钢板,何况是人这把枪有强弱两档,强档时可以打穿50厘米钢板,但需要20秒充能时间,弱档用来打人就够了,打装甲有点困难,但可以达到0.2秒的充能时间,非常快。

    刘云穿上特种盔甲,轻轻一跃便窜出十几米,迅速向那十几只老鼠闪去。

    轻轻扣动扳机,连声音也没用,一束激光就灼穿那个狙击手的脑袋,直接烧出一个洞,那个狙击手就毫无声息地倒下了。依法炮制,以特种盔甲的能力对付这十几个没用任何防护的小兵真是杀机用宰牛刀,很快就只剩下一人。

    那个狙击手还在草丛中匍匐前进,忽然两眼一黑,后脑勺便挨了刘云一拳,直接不动了,而刘云则直接把他拖到营地。

    “哗啦”一声,一桶冷水泼过,那个狙击手一个激灵挣扎醒来,惊恐地看着周围的人,口中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懂的印地语。

    “啪”刘云一条鞭子甩上去,狙击手身上顿时多了一道鞭痕。刘云用英语喝道:“说英语,你这婊子养的”刘云原来的英语虽然不咋的,但好歹也过了达雪盈余死柳基,这段时间他的精神力增长很快,以前背过然后迅速忘掉的单词如今竟然想起来了,而且一口英语也说得相当流利,弄得周围的战士们都十分佩服,因为这时候即使有一两人会外语,那也是苏修的俄语,团长竟然会美帝的英语,真不愧是团长。

    这个狙击手也没什么骨气,三两下逼问就问出了他们的意图,那个都史少将也听说中国有一支很先进的部队,虽然人数少,但战斗力很强,屡屡使用斩首战术,都史平时喜欢研究中国的古书,就像当年日军将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喜欢读孙子兵法一样,他们都希望在侵华战争中用上中国人自己的计策,如今都史也想把刘云部队“斩首”,因此派出了十几个狙击手。

    不过,这些狙击手的素质实在不行,但也已经是他们部队中最好的了,不过即使素质再好,就算他们好到王牌狙击手的地步,也逃脱不了被人提前发现的命运,毕竟装备至少领先五十年啊。

    另外,刘云还得知,印军已有两个师向提斯普尔赶来,意图与第五师联合,以第五师为诱饵,让刘云部队和他们死磕,然后大部队再把刘云包围并歼灭。据说尼赫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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