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墓地葬法 (第2/3页)
区共5座大墓。北部4墓基本上东西排列,可见是按照一定的布局安排的。在大墓与大墓之间的附近,发现了极少的中小型墓和大量的“排葬坑”,可能是属大墓的陪葬墓或祭祀坑。这些大墓的墓主均为当时的最高统治者。这一墓地当是一定是专为王族建置的陵园。
一路走过来吕涛的话让李雪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今天她总感觉要有点什么事发生。三人坐下来后,吕涛反而不说话了,而是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那些坟丘。李雪误会了,还以为吕涛还想着那些墓葬打主意呢,于是就推了吕涛一下问道:“老公,盗墓是你一生发家至富的梦想,‘墓’的来历,并非是一有了人类,就有‘墓’这个字吧?”
“那当然,”吕涛听了心里一紧,这李雪的变化还真大,什么事都想着出来。吕涛表情看似很轻松,并没有怨恨流露。也就随口安慰了她一句道:“中国古墓葬墓与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事物。‘墓’是指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葬’则是指安置尸体的方式。在考古学上。二者常被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自古以来,由于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葬十分重视。因此,墓葬资料所提供的就不仅仅是埋葬习俗和墓葬制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生活、风俗、宗教、观念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墓葬所展现的埋葬习俗与埋葬制度常常被视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墓’作为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是随着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发生的,并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最初的时候,对尸体的处理非常简单。《周易?系辞下》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即用茅草裹尸,弃置荒野了事,并不挖墓穴。后来,人们可能不忍心看到亲人尸体被禽兽所食,开始掩埋尸体,于是就出现了专门放置尸体的墓穴。
在旧石器时代,由于人类经常利用天然洞穴作为住所,故也常利用天然的洞穴或岩棚作为墓地以安置尸体,如山顶洞人的墓就与住所处于同一洞穴之中。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由于生产力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便开始有意识营造各种形式的墓,墓葬及埋葬习俗更加流行且形式多样,而且明显具有制度化的特点。”
那一段历史,吕涛所了解的并不全面,中国所发掘的3000余座母系氏族公社墓葬表明,史前时代的葬俗因时代、地域、文化的不同而在墓形、葬式、葬具等方面显示出不同的特色。尽管如此,史前时代各文化共同体一般都是以氏族制度为基础的,因此在埋葬制度方面往往也存在着一些符合氏族制度的共同原则。在新石器时期,人们掘坑埋尸已成为黄河流域最普遍的葬法,出现了氏族公共墓地,有单人葬、多人葬、二次葬等葬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出现了成人与婴幼儿分葬及等级埋葬制度。到原始社会末期土坑式墓葬从黄河流域发展到长江流域、东南沿海、东北地区,出现了男女合葬,男子仰面直身和女子侧体屈身表明父系氏族的社会结构特征,墓坑也更加规整,通过墓葬规模大小、葬具的有无或质量以及随葬品多寡优劣等来体现身份等级的差异更加明显。
如龙山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氏族公共墓地原则普遍存在的同时,因等级差异而存在的不同等级分葬现象更显突出,甚至还因聚落的等级差异出现了不同规格的贵族墓地,其中以良渚文化的情况最为清楚。反山和瑶山遗址都是良渚贵族墓地,但反山墓地的规格明显高于瑶山墓地;另外,还有不少规格低于瑶山的良渚贵族墓地。中原地区陶寺墓地也存在不同等级分葬现象,墓葬规格可分为三类七、八个等级。
李雪的脸上泛起了一抹潮红,眼睛没敢看吕涛,似乎没有听够。她知道对于历史,吕涛在她们面前是不会随意添枝加叶的。似乎没有听够的李雪,又是柔声的追问了一句道:“还有其它的吗?”
吕涛点了点头,在李雪关切的目光里,吞吞吐吐地说出了自己的知道的一切:“在原始社会早期,墓穴形式很简单,只在地下挖一土坑,墓坑一般较小,只能容纳尸体,无棺椁,尸体也无特殊东西包裹。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在大汶口文化后期,少数墓坑面积很大,坑内沿四壁用天然木材垒筑,上部用天然木材铺盖。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墓室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木椁地宫:进入阶级社会后,墓葬制度中存在着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陵墓有着十分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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