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一十八章 总部入口  重力无量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百一十八章 总部入口 (第2/3页)

巴巴的,望着伏翔的身形似乎向往,似乎憧憬,又似乎自卑。

    伏翔站在门口,发现这几个孩子没有跟着他一起走进去,回过头招手,道:“进来吧。你们应该洗一洗了,身上的味道太冲,我不喜欢。”

    “啊……”那几个孩子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接着转为欣喜,用力的点点头,就上前几步跟了上来。

    虽然伏翔所使用的理由让他们的自尊受到一点点的打击,但并不严重,至少他们心中对伏翔的感激完全能够压下这种自尊的打击。

    这旅馆的服务十分周到。

    即使对这三个脏兮兮,看起来就像流浪儿的孩子也是一样,只是多收了伏翔几千元钱而已……

    伏翔的选择和上次相差不多,只是时间缩短为一天。

    这一次来到第三驻地。他所做作为比起在上一个驻地更加的残酷,破坏力更大时。但很显然,他所消耗的魔气却比起上一个驻地更少,所消耗的体力也比较少。

    因此,他补充自己消耗所需要的时间并不是太长,比起上一次足足压缩了三分之二。

    坐在那里,望着三个孩子十分难得的现出童真的笑颜在那海滩上玩耍着,伏翔不知怎的有种欣喜从内心深处产生。

    就好似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快乐的生存一般。

    他却没想到,若是按照他这具身体的真实年龄来说,他比起这些孩子还要小上好几岁……

    ……

    时间晃眼即过,转眼已经是一天之后。

    一天的时间。伏翔早已将自己体内的所有魔气补完,并修炼到巅峰状态,他的体力更在这一天的调整之中,获得了最好的恢复。

    可以说,此时的他,已经是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了至高警界。

    甚至,因为他在这一天中花费了点时间来思索这次进攻康势团第三驻地的经历,将其中所犯的种种错误,所做得好的地方进行思索,进行经验的吸收,因此使得他的实力比起一天之前还有一丝丝的进步。

    至少,再度进攻那第三驻地,他至少能够轻松上一倍,消耗能够减少一半就做到相同的效果。

    当然,已经消失的康势团第三驻地绝不可能再给他这般实验一遍。

    他站起身来,伸伸手,缩缩腿,噼里啪啦的声响从他身上爆发出来,周围的空气都似乎微微震动,似乎被这力量所激荡了一般。

    这足以证明他活动身躯之时所爆发出来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多么的惊人了。

    在一边的那三名孩子看的目瞪口呆,望向伏翔的眼光之中更是充满了无法想象的崇拜。

    一天时间的收拾清理。这三名孩子的形象也已经大变。

    至少再不是之前那种脏兮兮的样子,而是白白嫩嫩的,红润非常的样子,穿上了干净的衣服,就算是大富人家的少爷,恐怕也比不上他们光鲜。

    望着这三个孩子的形象改变,伏翔暗自点点头。看来这三个孩子的先天条件还是不错的,若非如此也不可能仅仅是收拾一下就变成这个模样。

    “大侠,我们是不是就要出发去救我姐姐了?!”那大孩子上前鼓起勇气道。

    这一天来,伏翔只是在开始大吃了一顿,吃了十个人都吃不下的食物之后,便盘膝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颇似他们道听途说的高人练功模样。这让他们心中忐忑的同时更是充满了希望。

    此时看到伏翔忽然动起来,再加上时间已经到了一天时间,和之前租用位置之时说的差不多,因此他才敢这般大胆的猜测。

    “没错。”伏翔言简意赅的道。

    “好哦!”三个孩子发出一声欢呼。那样子简直就像他们的姐姐已经马上被救出来了一样,看得伏翔暗自摇了摇头。

    不过他也知这是人之常情,他们已经能够将所有的希望放在自己身上,对自己有着绝对的信任才有这种表现。

    因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思,只是挥挥手便带着他们离开了温泉旅馆。

    在离开之时,那服务员恭谨的笑容,让那三名孩子大为满足,让他们在离开之后,隐隐表现出来的自卑也消失了一些。

    似乎变得比起之前更加的自信了。

    “康势团的总部该往哪个方向,离这里有多远?”这一天来,伏翔完全没有询问三名孩子关于康势团总部的一切,现在即将出发了,自然由不得他不问了。

    “哦,我看看。”那大孩子一听伏翔询问,方才抑制住了自己的兴奋,四处观察一下,说道。

    看了一阵子,那大孩子说道:“从这个方向走,走上是个小时就可以到了。”

    “十个小时?!”伏翔眉头一皱。

    他自然知道这十个小时是按照这些孩子的速度来计算的,若是按照他的速度,就算他只是稍稍加快速度,也只需要不到一个钟头就能够达到。

    因此,对他来说,这种对距离的估计实在是太不准确了。

    那小孩所指的方向是在西北方……

    “我不可能和你们走上十个小时才到那里,也不可能夹着你们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