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第2/3页)
不是同一柄——哪怕是个神兵,时间过去一千多年,原来那一柄早就锈成废铁了吧,怎么可能流传到现在?
除了血刺藤和鱼肠之外,她所用的刀、剑、暗器俱是由工部军器监的老匠人打造,无一不是精品。沈大人去工部前,芙蓉还特地提了一点要求:要在刀剑上都镌个“柳”字,当作徽记。
小阎王也许内功不如芙蓉深厚,可毕竟是暗器专精,在这一道上胜过她太多。短短两日,在他的指点下,芙蓉的暗器技能突飞猛进,不得不感叹:“果然,习武一道,还是有个师傅指点最好。这些年我都靠自己摸索,实在走了不少弯路。”
包括《易筋经》,早年若非云天发现她的异状,又联合萧侯爷好心为她化解,只怕她都活不过十岁,早早就爆体而亡了。而《易筋经》看似篇幅不多,实则蕴含了极多讯息,芙蓉还小的时候能入门,完全靠天赋,后来几乎都是半蒙半猜,也就是近两年,她才渐渐参透许多奥秘,在修炼外功时事半功倍。
这四年间,她无人教导,偶尔实在有琢磨不透的,才会写信给远在扬州的云叔叔求教,其余时间全靠自学。说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是个什么水平。
客栈空间太小,施展不开,芙蓉只好勉为其难地拍一拍茶杯示意。小阎王盯着桌上那堆粉末,看了半天,神色复杂地说:“我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水平,反正比我厉害了。”
他可没办法一巴掌把茶杯拍成细细的粉末。
芙蓉想了想,问他:“你在江湖上能算得上二流好手吗?”
“单论武功肯定是不行的,加上我的毒·药,估计勉强能挤进去吧。”小阎王对自己的认识很客观,顺便教育她:“不过用毒和暗器终归是旁门左道,你天赋出众,很该把心思多多放在正经武功上。似你云叔叔那般,一柄剑劈风斩浪,什么鬼蜮伎俩都奈何不了他。”
芙蓉发现,小阎王特别崇拜她云叔叔。被他这么三不五时地一提起,勾起她心中一块心病,叹起气来:“唉,我好想去扬州看看云叔叔,好几年没见面了,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云爷爷的身体有没有好一些?”
“想去就去呗。你不是说,你家里轻易不许你出门么?干嘛还这么急吼吼地往京城赶?难得出来一趟,不如把想去的地方都走一遍。”小阎王说着,又看她一眼,勾了勾唇角。“我猜你快十五了?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都嫁得早,不比江湖女儿,你若是成亲了,只怕以后更没机会出门。”
若是寻常闺阁女子,叫他这么“嫁人”“成亲”地一说,只怕早就羞恼地躲了。可放在芙蓉身上,却并不觉得有哪里叫她羞涩,只是被这么一提醒,大惊失色道:“很有可能喔!”
经过小阎王的提醒,芙蓉才意识到,也许现在是此生唯一一个可以自在遨游不受约束的机会了!想趁机下扬州去吧,心里又很思念京中的家人,脑海中开启了激烈的天人交战。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衡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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