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盗墓史 (第2/3页)
而倪天口中,三国时期的枭雄曹操,则确实是以纯粹的盗取钱财为目的,来组织大型的盗墓活动。摸金校尉与发丘中郎将也是史料记载中确实存在过的官职,至于为何同属于曹操幕下,却非要分出摸金校尉与发丘中郎将两脉分支,这就有些让我不能理解了,总不会是这一代枭雄曹操,想要利用竞争概念来刺激幕下盗墓队伍的活跃度吧?
至于民盗,就更好理解了,简单说就是在民间为个人利益,自发组织的盗墓活动。这种活动的规模一般极小,且非常的隐秘,在既得利益上也极易发生分歧,先秦《吕氏春秋》便已有记:“奸人盗墓,以严威重罪禁之”,足可见民盗这行当的危险系数至少自先秦起便已是极高了,抓到便是重罪。
民盗活动最为猖獗的时期始于三国末年,也正应了那句“官不正则民亦斜”。在曹操大举官盗的影响下,民盗之风盛行于世,几近猖獗,并且越演越烈,乃至持续到了五代十国期间,依旧是没有得到有效的管制,导致前朝各种古墓几乎已是十墓九空。
这种猖獗的大规模民盗现象,一直持续到大唐灭随,一统江山后,颁布了一系列详细严惩盗墓者的律法才得以控制。《唐律疏议》中便有言明:“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由此可见自唐朝起,惩戒盗墓贼的法令已经有了详细的规章处罚制度。在如此严厉的律法制约下,活跃了近百年的民间盗墓活动也真正的走向了衰败。
所以纵观历史,从三国末年直至大唐初年的这段时期,可谓是华夏数千年来民间盗墓活动最为猖獗的时期,后来也被考古界称为了考古史上的黑暗期。因为在此期间被盗取的稀世珍宝,破坏的文献记载,捣毁的前朝古墓不计其数,对当今的考古工作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自唐以后,整治盗墓之风得以一直延续,宋元明清各朝也均有法载:“盗墓,发冢,重刑处之”以严惩盗墓之人。
后来直至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外国列强虎视眈眈,中华之地龙蛇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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