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绯闻继续中 (第2/3页)
他的评价却贬多于褒,认为他占了年轻人的舞台,不该出现在《中华超级歌曲》的舞台上。
张领脱掉帽子,咧了咧嘴,拍着他的肩膀,说道:“我十几岁开始玩音乐,至今已经三四十多年,音乐舞台上永远不缺乏天才,只是缺少永恒的心。”
“排名对我来说真的不重要,说实话,他的实力很不错,要是搁在七八十年代,组个乐队绝对能够火起来,可是现在的音乐市场变了,再好的摇滚都不能征服观众,再好的blus也只能被冷藏在音库里,观众不喜欢,音乐市场需求也就逐渐减少了。”张领语气中带有惆怅,仿佛在诉说着一件悲哀的事情。
这或许就是这个汉子参加这次比赛的原因吧,不死的音乐心,不死的摇滚精神,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李夏唱完,接下来是王金林,《她妈妈不喜欢我》,一首欢快讨喜的歌曲,歌词浅显易懂,唱出了很多都市年轻人的心声,这样的歌曲很容易讨得观众的喜好,让人不由自主地哼唱起来,不过也正是如此,这种风格缺乏高端上档次,想要提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可惜了!”张领突然开口点评道。
“怎么说?”
“这种类型的歌曲最大优势就是讨喜,但在中华超级歌曲的舞台,有点不合适!”
“哦?”丁朗有点意外,虽然有系统在身,但在某些方面,从经验上看和对方还是有所差距。
“这里是比赛,就像烦躁的社会一样,或许你能挠到别人的痒处,但是不能解决生活的财迷油盐,而这首歌能唱出人的心声,但也是仅仅如此而已。”张领挪了挪屁股,略带深意的回答。
丁朗听明白了,对方说的很现实,但也很真实,八个人聚在一起,各人凭实力征服观众,赢得导师肯定,这是一个以点击量、传唱量多少为标准定位一首歌质量的年代,但比赛在于打动人,在于感染人,但这正是这首歌所欠缺的,所以仅仅如此的确不够。
这样的赛制不存在厮杀的情况,所有大家的谈论的话题也没有掩饰,当然,这些都是站在音乐本身和市场的角度去考虑,纯粹属于个人想法。
丁朗朝他友好地笑了笑,竖起了大拇指,“领哥,真厉害,小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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