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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章 红烛 (第1/3页)

    一对红烛,每一支都有手腕粗细。(w-w-w.feisuxs.c-o-m)

    先秦时各国所崇尚的颜色多有不同,秦国尚黑,楚国尚黄,韩国尚绿,齐国尚紫,燕国尚蓝,魏国尚红,赵国特殊些,是七分红三分蓝,这种崇尚表现在他们的军旗军装和朝服上。不过这只是通行于正式场面,在民间以火一样的大红为喜色却是贯通天下,一脉相承数千年。

    “公子”

    乔蘅刚才正在疑惑赵胜跑出去这么半天在做什么,这时见他手里捧着一对两尺长、表面上也不知涂了什么而变成红色的蜡烛走了回来,诧异之下不自觉的站起了身来。

    赵胜一脸的神秘,并没有回答乔蘅的疑问,俯身将蜡烛放在一边,接着搬了一条短几抬到了北墙边上,然后又回身取了蜡烛在铜树上点燃,小心翼翼的护着放置在了短几的两头。

    先秦时科技落后,夜间多以火把照明,油灯都是奢侈品,至于蜡烛更是初现雏形,以蜜蜡油脂为原料,与后世的蜡烛并非等同概念,而且也仅仅局限于极富贵的阶层才有机会接触使用。在蜡烛没有广泛使用的情况下,后世“映窗红烛照新颜”的场景自然是连想象也想象不出来的事。乔蘅茫然的看着赵胜忙活,不解其意之下一双漆黑的眸子随着他到处乱转,却不知是该问还是不问为好。

    好半晌赵胜才算忙完,直起身拍着手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杰作,突然感觉好像还缺了些什么

    缺什么呢红盖头赵胜撒目向乔蘅瞥去,见她不时的看看红烛,又看看自己,神情中全是诧异,突然间便想起相对于红盖头还有更重要的事,于是忙走过去温柔的牵起乔蘅的小手向矮几前走去。乔蘅整个人都懵了,拖着步子任由赵胜引领,简直就像个精致的小木偶。

    在红烛前站定,赵胜望着乔蘅的双眼柔声说道:

    “肥相曾经说过一个故事,先前有一个人很穷,朝愁夕食,可是他邻家一位女子却并不嫌弃他,每天避着家人为他做好了吃食送他进山狩猎。后来这个人箭法大长。打到了许多猎物,他想用这些猎物做聘礼迎娶女子,可是聘礼都是送与女家的,他还想送一件只有他和那位女子才能明白的物事,于是那人将猎物的油脂和血液收集在一起做成一对红烛,到了迎娶那一夜在新房之中燃着,夫妻俩一起对着红烛跪拜上苍。后来两人无病无恙,及尔偕老,成了一支大族的先祖”

    “公子”

    先秦时人讲道理大多喜欢附会到“某个人”身上,乔蘅自小跟在乔端身旁耳濡目染,如何会不明白这些她屏气凝听着赵胜的故事,恍惚间却回想起了与赵胜相识以来的一幕幕,那里头有酸有甜,甚至还有些许痛楚,然而现在忆起来却都已搅合在一起,让她也分不清是什么滋味了。

    红烛

    “蘅儿,来。”

    赵胜说完故事,见乔蘅眼神迷离的望向了那对红烛,不觉会心一笑,牵着她的手当先跪在了几前。他并不是有神论者,即便经历了时空变迁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所信奉的依然是孔仲尼的“敬鬼神而远之”,然而当编出那个故事面几而跪时,他的心里却是无比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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