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杀戮枪法 (第2/3页)
天色渐暗,便催马往函谷关赶去。
回到函谷关,发现守城兵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李茂看见周辰,便走过来牵马,说道:“小辰,赶紧去吃饭,晚上还要加练呢!”
周辰托起狼尸便挤到许畏的身旁坐下,随手拿起刀,便把狼尸内脏连同狼头刮出丢在木框里,旁边一士兵见状,舀过一瓢水,将剥过皮的狼尸洗了一番,再由周辰将狼尸分成大小不一的肉块,用木棍穿透,置于火上炙烤。
“兄弟,来,整酒喝!”坐在旁边的一个青年,拍了拍周辰的肩膀,从一个士兵手里接过酒壶,递了过来。
这个青年叫许放,跟许畏同出一族,是他的宗亲侄子,和许放一起来的还有很多族人,唯独许放得到许畏的赏识,他勤奋刻苦又聪明,很得许畏的喜爱,而且擅长交际,为人热心肠,整个函谷关的士兵,没有人不喜欢他,周辰也不例外。
周辰不客气的接过酒壶就往嘴里灌,咕咚咕咚几口下去,酒壶便轻了一半,他用手拭去嘴角的酒水,笑道:“果然当兵强,有酒有肉又有钱。”
许畏闻言,咧嘴大笑,道:“你小子以为当兵差?我告诉你,我们大离征兵都是有许多条件的,不是谁想来就能来的!”
周辰闻言,没有反驳,的确,在这个世界当兵,比在华夏任何一个古代当兵都要强,同样是卖命,但至少在大离,还能有吃有喝有钱,最重要的是,军队有诸多武学,皆是强大无比,甚至连大离皇族的武学,军队也有,如此开放的武学氛围,自然吸引了许多寒门子弟入伍。
军队的晚饭是在荤段子和行酒令中度过的,狼肉吃的人不多,想来是肉质实在比不上牛肉,不多好在士兵多,还是一人分吃一点,将狼肉分吃干净。
晚饭散去,守城的士兵已经换班站岗了。
许畏却没有离去,而是站在周辰对面,少有的严肃,“小辰,我问你,你愿意从军么?”
周辰笑道:“其实我最喜欢刺激,我想没有比从军更刺激的事情了。”
许畏发出一声轻笑,不过还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小子,从军入伍就意味着你需要承担大离王朝的保卫重责,这不是儿戏!”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从我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周辰庄重的回答道。
“好!既然如此,我便教你枪法,大离王朝所有将士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许畏狂热的眼神,无一不证明着这位函谷关主将对大离的忠诚。
“俗话说,日剑、月棍、年刀、一生枪,想要练枪,就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枪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