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型战争机甲 (第2/3页)
有成为军队的主流?
答案很简单,虽然巨大的体型给了战争机甲强大的火力和防御力,但同时带来了沉重的身体,机动战士的机动性很差。这也不太对,平均六七十公里的步行时速也不算慢了。
但是一比起动力装甲那轻易能够飙到**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速度,这还是步兵巡航战速,一旦开启了战斗飞行系统,速度更是能飙到六百公里以上。
再加上小巧灵活的身形和强大的火力,大型战争机甲除非是用弹幕攻击不让动力装甲近身,不然就是一个活靶子。而且因为沉重的身体,很多地形大型战争机甲都不能适应;不像动力装甲,是海陆空三栖全天候全地形作战。
无论是开启了极限高速模式的AGR-14c步枪还是单分子战刀亦或者是高震动粒子刀都能破开大型战争机甲厚重的装甲,大威力电浆炸弹和战术用超微型核弹也不是吃素的。
事实上只需要用一个小队的动力装甲部队包围住大型战争机甲,然后不断的用游击战,不出几个小时就能够干掉一台大型战争机甲。
所以大型战争机甲向来是跟动力装甲部队一起高低搭配使用的,机动步兵部队需要大型战争机甲的超猛火力支援,而大型战争机甲需要动力装甲部队保护它不被敌人的动力装甲部队用游击战干掉。
一个拥有超强火力的移动炮台,机动性比起旧时代的坦克还算不错,但是比起动力装甲又差远了;就是天军对大型战争机甲的评价。不过如果配合的好,大型战争机甲还是能发挥很大作用的。
所有人都面面相视,没有出声。比起大型战争机甲,作为太空陆战部队的众人自然更爱动力装甲。最后还是史密斯分派了任务,让五个士兵开着大型战争机甲去支援另一边的行动,另外五人在穿梭机上待命,随时接应众人撤离。
分派完任务之后,自然是各自干活去了。不过好在史密斯已经控制了基地的自动机器人,后勤工作完全可以交给机器人干,不用自己动手,节省了很多时间。
在完成这边的任务之后,自然要解决另一边,毕竟另一边才是众人此次的目的。
军营离作为伊甸园总部伪装成的医药研究所只有十公里,对于星际时代的兵力投送速度来说这实在是很近,跟在家门口没多大区别。
从夜色中走出了几十个高大的身影,领头的是身穿印有火焰花纹的黑红色动力装甲的高大男子,手里还拿着一把血红色的长刀。
“我那边也处理好了。”听声音是跟秦风有一面之缘的李文龙,秦风记得史密斯说过他是号称中情局最强的武斗派十一番队的。
中情局一共有十三个大队,每一个大队都有自己专门的司职。各队之间相互配合。其中史密斯所属的八番队是专门收集情报的,而李文龙所属的十一番队则是号称中情局最强的战力,主要对付负责一些中小型恐怖组织和不需要太多人的反恐歼灭行动。需要很多人的反恐行动,中情局会向天军的七大舰队申请支援的。
不过这次行动的指挥官是八番队的史密斯,十一番队在个人战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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