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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爱情与事业 (第2/3页)

乡的人更反感。但是,当他听到发达这两个字之后兴奋得像是吃了兴奋剂,反感也陡然间变成了好感。这也证明了人的本性就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决定陪同梁兴发一起到城里寻找发展机遇,等过些年混好了再衣锦还乡。

    王伦这么有信心能在城里混饭吃是因为他在私塾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年纪比他稍大的同窗在城里开个客栈当上了老板,据説生意还可以。这位同窗名叫万达。是个纨绔子弟,功课很差,那是因为他在用功地研究女人。别人写作文的时候他就在画女人。为了能画出女人穿的内裤他经常去偷瞄村里的寡妇。那时候的妇女还没有内裤穿,穿的是类似现代的衬裙。有一回,他色胆包天,趁那寡妇洗澡的时候溜进屋子里偷衬裙。上天有眼,让寡妇家的那条狼狗发现了,追着他咬。一直追到他跌下山坡为止,摔了个七荤八素的。幸好汪伦砍柴经过那里将他救了回来。经过这件事他就没脸在村里混了,索性进了长安城,在朱雀街开了间xiǎo客栈,日子过得挺滋润。汪伦仗着对他有救命之恩决定和梁兴发一起去投靠他。

    第二天吃过早饭梁兴发和汪伦便带着行装前往长安城。****姑娘和汪伦他娘只能在家留守了。****姑娘并没有对汪伦千叮咛万嘱咐一些诸如“野花不比家花香,莫要在外面沾花惹草”之类的话。看得出她对王伦很放心,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思想境界。

    从村里到长安城要走两天。大多数古人出远门也没有乘坐交通工具的习惯,所以汪伦主张走着过去,不就两天嘛,很快就过去了,还能省钱。梁兴发这个现代人就不一样了,哪怕是十分钟的路程就算不打的也要坐公交,所以他和汪伦产生了分歧。经过激烈的讨论之后汪伦同意了梁兴发出门要坐车的观念。因为梁兴发告诉他走路要花的时间多,路上的消费自然也很多,两相对比还不如雇一辆车。最主要的是车钱由梁兴发出。谁有钱谁就是话事人咯。

    两人出到官道的驿站就租了一辆马车奔向长安。花了两千三百文钱。这一下两人都是身无分文了。到了长安必须要马上找到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才行。不过两人都很乐观,认为通往前方的是黄金大道。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使两人的脸上一直挂着灿烂的笑容。为了表达内心的激动,梁兴发和汪伦站在马车dǐng棚上振臂高呼:“长安,我们来啦。世界是我们的,以后也是我们孙子的。我们是江湖之王。”光是大喊还不够过瘾,梁兴发还打着节拍唱道:“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让我们杯酒當歌唱出心中喜悦。”

    一天一夜后,两人来到了万城之城长安。东市和西市是唐长安城的经济活动中心,也是当时全国工商业贸易中心,还是中外各国进行经济交流活动的重要场所。这里商贾云集,邸店林立,物品琳琅满目,贸易极为繁荣。

    两人边走边逛,中午时分像两头欢腾的xiǎo马一样来到了万达所开的万达客栈。他乡遇故知真乃人生一大喜事。所以三十多岁尖嘴猴腮身形瘦xiǎo的万达欢欢喜喜地询问汪伦和梁兴发是打尖还是住店?汪伦説:“我们既不打尖也不住店。老同窗,你发财了也该照顾照顾昔日的兄弟对不。况且当年你犯那风流事时我还救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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