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指向何方 (第2/3页)
”莫鹿扭过头,对着他说。这家伙居然因为她说老板要坐在司机后面,就立刻要换位置。这也太小心眼了吧?
“你慢慢研究,反正是辆奔奔!”他耸耸肩,脸上一副无所谓啊,那又不是我的车的样子看着后视镜。
莫鹿无奈,硬着头皮往前开。
不过,对莫鹿来说,不管是用走还是开车,这里依旧和迷宫差不多,又没有车载导航。真难以相信谷连城是自己一个人开车过来的。
“我也就是看了眼地图,就找到你了。你别用那副写着天啊,他能找到这里实在是太牛了的崇拜表情看着我。”
莫鹿将车停在路边,熄火。
“我不认识路。”
“我也不认识路。”谷连城靠在后座上,眼睛四处游走。
好你丫的,让我来开车是幌子,明明就是你也不认识路!
“你整天生气,累不累。对待客户的态度去哪里了?”
“第一现在不是工作时间,第二客户是上帝!”她现在连看都不愿意看后视镜里那个人表情,火不打一处来。
“为什么客户是上帝?”
“因为客户给我们生意做,当然要当亲爸伺候着。”
“所以呢?将生意转换成人民币的人,你就这样让他饥肠辘辘地坐在后面半个小时?”
这两人就这样把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大奔扔在了马路边上,反正谁都不愿意去摸方向盘。他们一前一后地在街上走着,已经很少有这样惬意的午后可以晒晒发霉的心情。两人还在为找不到一家可以吃饱饭的地方而赌气,一家意面小店终于出现在拐角处,大门门口摆着缠着藤蔓的秋千,蹲着一条大金毛。小招牌版上用彩色粉笔写着菜名。
店里没有其他的客人,服务生等着莫鹿点菜。
“这顿你请客么?”
“当然。”
“那我就不客气了。”
“你还真不像女孩子,嗓门大,牢骚有多,胃口又像牛。”
一旁的服务生拿着菜单捂着嘴,莫鹿看向窗外,这下还被嫌弃了,给我待会要多吃点,吃回本来。
“我不是什么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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