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营第三十八节 危险团伙 (第2/3页)
,要是把人给砍死那么就会引起警方的彻查,要是被捉到的话那是要判刑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袁逸熙那样幸运的,他当年杀死殿和虽然李军当场将他逮捕,但是由于李军没有目睹全场经过,所以没有足够的证据将袁逸熙定入死罪。
而且袁逸熙有足够的后盾,龙社为他请来了资深大律师捉着其中漏洞,为他将刑罪降低至自卫杀人。再结合袁逸熙自身没有档案前科与殿和在重山市的种种恶行,所以罪名才降至最低,以至刑罚才这么的轻。
杀人这事儿除非涉及到高额利益的冲突,不然的话也绝对不会轻易下杀手的。而且一般要下杀手都是聘请亡命徒代劳的,都不是亲自出手,因为被定罪的话,极大的可能会是死罪,这是要枪毙的。
所以道上火拼一般都不会下杀手的,不过也不排除错手杀人。如果是错手杀人的话,那么按道上的规矩就是私下解决了。只要不被警方发现就可以做到私下解决,赔偿。
但是要是被警方发现的话,那么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此时陈九很是吃惊二辉真有杀人的胆子,所以才说袁逸熙身边的人都危险,起码二辉就是一个敢杀人的家伙。
有怎么的大哥就有怎样的小弟,袁逸熙有杀人的胆子,下面的二辉也同样有。虽然是吃惊但是陈九却没有怕过,因为他同样是怀着这样的心,要为殿和报仇那么就必须要龙啸跟袁逸熙以命抵命,这是陈九一直以来的想法。
殿和培养自己,重用自己,待自己犹如亲子,这恩必定要报,所以他不惜杀人的代价也要报此仇。瓦解龙社,夺龙啸与袁逸熙的命,这是陈九的目标,他才这么的努力壮大势力,就是为了成就这样的一天。
不过袁逸熙是一个不简单的对手,他甚至要比势力滔天的龙啸还要危险,想要向龙啸复仇那么就得先要解决袁逸熙。
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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