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75.原来你那么缠人 (第3/3页)
阮苏抱着他的胳膊不让他走,仰着头,杏眸动人,“明天周六,你不用上班,今晚多陪陪我。”
沈慕故作惊讶:“原来你那么缠人。”
“你不喜欢我缠你啊”小脸闪过一丝不悦和失望,阮苏松开他的手,又推了推他,把小脑袋拧向另一边,“你走,我不缠你就是了。”
沈慕更惊讶了:“谁说我不喜欢了”看着她努着小嘴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他略微欠身,吻了吻她的眼角,语气温柔得仿佛能挤出水来,“回来陪你。”
阮苏盘腿坐在沙发上,喝着牛奶,闲着无聊拿起沈慕刚刚看的那本书,一翻开来她就吓尿了。
全洋文无中文翻译他,他是怎么看得下去的天知道她最痛恨的除了生物,还有英语。
借着贫瘠的英文词汇,她迷迷糊糊乱翻了一通,半天只粗略扫到一个认识的“cell”,细胞。
一股自卑感油然而生。
她听沈太太说过,沈慕早慧,从小就不需要她过多的操心。他不大喜欢跳级,但他经常缺课,短则两三节,长则一个月,即便如此,他依旧在学业生涯里稳坐第一的位置。
据说他逃课的那些时间里,他自学过托福雅思,和朋友组过地下乐队,开过越野车探险虽然她一直没能理解,那么多牛逼的光辉事迹里,沈慕为何独独偏爱关怀残障儿童这一项。
阮苏常想,他的少年时光里,如果有她的存在,那该是很浪漫的。可她十六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他时,他已经二十八岁了。
那天他穿着深v的海蓝色羊毛衫和白色的休闲长裤,举手投足间都是与生俱来的优雅和贵气。她想,她能喜欢上他的第一点,还是他极高的颜值。
他揉着她的头发,一声“苏苏”叫得自然而然,仿佛是她失散多年的亲哥哥。
阮苏痴痴地笑了笑,拿过搁在茶几上的钢笔,翻开书的扉页,在上面写下工工整整的四个字:沈慕哥哥。
今天她十九岁,和喜欢了三年的人,有了一个不算大却很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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