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4完结 (第2/3页)
粹那么舒服。我不用担心自己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头发理没理,有没有胡茬,我不用说话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太浅薄暴露了没文化,我不用因为是异乡人没有根基而在异样的眼光中头皮发麻。
等发现的时候,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
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直交往下去,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努力攒钱买房,然后生个娃,一起孝敬爸妈。直到那一天我发现谢总看她的眼神是那么不寻常,而她面对谢总和孟小姐又是那么紧张又压抑。我才渐渐意识到,原来事情早已不像我预想的那样。我和她,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交点,彼此越行越远。
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谢总会看上她。做男人到谢总那个份上,或许真的已经说不清到底还有什么是得不到的了。就像小学时候那个三道杠,我就算竭尽了权利也只能是望洋兴叹,而他却连伸手要的力气都不用出便已到手了。都说女人之间不能比,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个坐拥百花后宫的男人,佳丽三千都不眨眼,最终还是得拜倒在正宫娘娘孟小姐的脚下。他怎么会看得上杨沫他们本应是最不相干的两个人。
可他们俩之间就是有事,而且怎么看都是谢总在一头使劲儿。杨沫不说,我也不提,我坚信她是明白道理的,她是我好不容易挑中的正常姑娘,她不会和那些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一样的。她跟我说过,我比谢总年轻,比谢总帅,比谢总有未来。我一直记得,放在心里,感动了好久好久。这是最高的嘉奖,比小时候的两道杠还伟大。
她陪我看电影,她戴我送她的手链,她给我做饭。那是我妈之外,第一次有别的女人给我做饭。很普通的家常味道,却那么好吃,那么香。我吃到第一口的时候就觉得,我想要一辈子都能吃到这个味道。一辈子,多美好。
可我终究是没有机会的,因为谢总追着她出去了。我竟是如此的确定,谢总一定是追着她出去的。然后,我打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我的短信她也没有回复。他们在一起做什么呢我很后悔,如果那时候我也追着出去,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了。可我没有,我失去了最后的机会。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追出去的人是自己的上司,潜意识里我还是想要保住这份安身立命的工作的。也许是我相信杨沫不会答应他的胡搅蛮缠,因为杨沫不像是个会为金钱所动的女孩子。也许是我自负,觉得这样需要挽回的爱情就不再是爱情了。
确实不是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这件事竟然是直到我与杨沫分手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的。这个大咧咧没心眼而的女孩子,原来从一开始就已经把心给了别人,自己竟然还不知道,竟然还傻乎乎的做了我女朋友,我竟然还没发现。看来我是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第一次恋爱的美好幻觉中,忘了现实有多残酷。我那么爱她,她却从未爱过我。多讽刺。
可这又是怪不得她的,因为她也是第一次恋爱。所以我们彼此都是新手,就这么错付了彼此的第一次爱情。都是泡影。
她不懂爱情,可她爱的人却是那个情场高手谢林森。所以她的爱情注定头破血流,一事无成。
到底还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姑娘,明明已经和谢总分了手,却还是要老老实实的跟我交代了本可以隐瞒的实情。我后来也在想,如果那时候她和谢总分了手什么都不说,我会不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和她交往。答案是肯定的,我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而且,我爱她。
可我们还是分了手,她哭的不像样子,我心里疼的流血。为什么呢明明我们那么合适,明明我们都那么珍惜对方。我喝了整整一大瓶的可乐,第一次感慨这东西和酒是不能比的,因为它发泄不了我心中的郁闷。我一向是私下只喝可乐不喝酒的人,一直都把工作上的喝酒当成是为了求生而不得已的慢性自杀。
是谁说过的,爱情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它很伤。多么矫情的一句话,现在却完全是我心情的写照。
然后呢爱也爱过了,伤也上过了。生活却还是要马不停蹄的继续。我还是我,阳光好青年小周,我也还是坚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我也仍在盼望着能找到一个像杨沫一样的好姑娘。执迷不悔也好,死性不改也罢,我还是坚信只有这样的姑娘才适合我。就像我永远只能做言情小说的炮灰男一样,我的她也绝不会是没事找虐的缺心眼儿女主。我要找个平凡的女人,然后积极热情的普普通通的过一辈子。
7373孟怜伶,博弈与尊严
我叫孟怜伶,今年28岁,欧洲名校毕业建筑师,未婚。每每提到28岁到现在都还没有嫁出去这件事,不止震惊了其他人,连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因为我周围的所有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会叫我一声美女或者大美女,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们口中的美女,却依旧嫁不出去。
对,我是美女,这件事打我有记忆起就已经知道了。幼儿园时候老师们就最喜欢我,每次有表演我都是最出风头的那一个。母亲也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名既有才华又有智慧的美女,于是我五岁起开始学钢琴,七岁又开始学芭蕾,小学毕业时我已经是全校闻名的才女。天之骄女这个名号也从那时起一直伴随了我二十几年的人生。
对于别人对我的赞许,我一向是坦然接受并且回以微笑的。我很少故作谦逊,更是几乎没有做作的假装受宠若惊。这一点和中国人所崇尚的传统思想很不同,因为我一直都是接受西方式的教育长大的。所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水平,就像是展台上陈列的待估价的商品一样,我确实出众,所以就值一个更高的评价。又有什么好推辞的呢
母亲一直崇尚着女儿要富养的说法,从小就极力的给我最优渥的生活环境。我的一切都必须是最好的。所以当别的女孩还在穿普通花裙子的时候,我穿的是精致的公主裙,当别的女孩午饭吃学校的盒饭的时候,我吃的是家里保姆做的丰盛午餐,当别的女孩假期一起约着出去玩跳皮筋的时候,我和母亲一起坐在音乐厅听歌剧。母亲总说,怜伶,你天生就是个公主,所以你必须高雅,必须优秀。
我确实优秀,而且一直很优秀。从上小学起,我的成绩就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初中,高中,始终都是重点班的好学生。为了准备高考,我甚至放弃了练琴整整一年。于是顺利考上了a市最好的大学,学了自己最想学的建筑专业。为什么当初没有进音乐系因为我虽然爱弹钢琴,却从未打算靠弹钢琴作为事业过活一生。音乐于我而言,不是用来表演的,而是用来净化心灵。
老天好像特别的宠爱我,所以我的人生一直都过得风调雨顺,无波无澜。就像母亲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一样,怜伶,我天生下来就是该被人怜惜被人疼爱的。
确实有很多人爱我,从小到大,络绎不绝。这是每一个美女成长过程中都必经的事情。小学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收到情书的女生,初中时候我是班里第一个情人节收到玫瑰的女生,高中时候排队送我生日礼物的男生可以在走廊排起长队,到了大学我宿舍楼下每晚都会有男生为我摆起心形的蜡烛弹吉他。
可对于这些爱慕者,我的态度也都是始终如一的微笑着拒绝。因为我不可能跟他们每一个人都谈一次恋爱,我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梦。那时我对爱情的看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找一个人,他爱我,我爱他。可关键就在于,这个人,必须是配得上我的,最好的男人。对于这个最好的男人,母亲的解读是,至少在家世背景,学识风度,样貌品行上都要与我相当,甚至更好的男人。她说,女人这一生就只能好好的嫁一次,否则,就算是再美的女人嫁第二次也只能是委曲求全。
第一个满足条件的男人是张逸白,遇见他的时候我刚上大二。他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爱我。可我却怎么也无法做到爱他。他的确符合条件,我甚至把他带给母亲审查过,母亲也很满意。我们尝试着交往了半个学期,他对我很好,每天接我下课,带我去我喜欢的餐厅,周末陪我去音乐会。那是很不容易才能买到的票。但我不爱他,这种例行公事般的约会只会让我很茫然。难道我的一生真的要同这样一个男人一起度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又遇到了谢林森。
他是张逸白的好友,他们互相以老张老谢相称,这种带着无尽岁月沉淀的调侃让我十分羡慕。我从来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我的朋友一向很少。谢林森见到我的第一眼并没有露出多少惊异,这让我产生了一丝近乎侮辱的挫折感。他对我不感兴趣,是因为我的美丽没能打动他,还是因为我是张逸白的女朋友他其实也不算得上是完全符合母亲标准的最好的男人。虽然他家世显赫,气度不凡,可他的长相并不是英俊到可以称之为帅哥的那一类。就是一副极普通的长相,不显山不露水的,眼神也总是不自觉的透着漫不经心。却着实引起了我的注意。甚至是难以忘却的介意。
于是我和张逸白两个人的约会渐渐变成了三个人的约会,每次有谢林森在的时候我都会竭尽全力的打扮一番,然后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做好每一个笑容,每一个仪态。我要让他看到,我是多么的优雅,多么的美丽。我喜欢和他说话,总是刻意的吐露出我的学识渊博,见解独到。他总是很随和的看着我笑,却很少把话题深入下去。这让我更加挫败。
我不是一个自负的女人,我没有自信到自己可以收获全天下男人的心。我想要的很简单,其实就是谢林森一个人的注意而已。我以为我到底还是失败了,这份打击沉重到我不得不结束与张逸白的关系来断绝与谢林森的一切来往。我甚至没有参加他们两个的毕业典礼。一整个暑假,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只与钢琴为伴。
直到九月再开学,奇迹来了,他竟然出现在我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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