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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圣旨到 (第2/3页)

萧家哪个敢不许我住在御赐的郡主府里嫁了人便是人家的媳妇了,平白的分出来单过不大好吧”皇甫惜歌担心道。

    “说得也是。反正是咱们自己掏银子,又不用皇上真赐个府邸,一个匾罢了,估计能成。”王妃一边琢磨一边点头。

    “不过你得记着,既做了人家的媳妇,姿态总还是要做的。你可不能大婚刚满三天,便大包小裹的搬去郡主府了。”

    “总要在萧家将上上下下理了个顺,该识得的都记住了,还要给萧三郎留个好印象才成。早早的搬走,偶尔回去一次两眼一抹黑不说,人家也会说你目中无人,连带萧三郎都会认为你不情愿嫁他。”

    “新婚夫妇伊始的感情啊看法啊很重要,若是开始便让人家不喜,以后你再想改善可就难了。”

    王妃并未敢提及更深的。本来女儿病愈之后便对嫁人一直抵触,如今好不容易想通准备待嫁了,哪里再敢说些更丑化婚后生活的话

    和她说那些妾啊通房啊一类的下贱女子有多么的看不住嫡妻住在府里还保不齐她们抽冷子爬爷的床,若是嫡妻不在这些话还是慢慢来吧。

    “什么叫头三脚难踢说的就是这个。”王妃语重心长,“何况那萧三郎是长房的长子,总要继承家业的。你若常住在郡主府,往后如何做那萧家的当家主母”

    皇甫惜歌不以为然。头三脚难踢,说的是新婚我这娘还真有一套,真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呢。

    嫁给贫家子的那一世,那女子做得还不够好吗富家女儿未嫁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啊,嫁了人却粗活重活全包了,小小的肩上挑了那么重的担子,又有谁心疼过。

    自己这一世的灵魂远远地望着,那张与今世一模一样的脸庞,守在油灯下满眼含泪,忍痛挑着手上的血泡。听到小院门响,忙换上笑脸开门迎回读书晚归的夫君,一双血肉模糊的手又去墙边捡起了柴火烧灶做饭。

    多少年后,那人做了高官,却说什么你的手为何这么糙你的脸色怎么这般黄啧啧,鬓角都有白发了,也不保养保养,咱家缺银子么

    难道他贫困交加的时候,那女子付出的仅仅是嫁妆银子么。

    自打跟了他,脱下绸缎绫罗换了粗布衣,摘下金钗玉镯插上荆木簪,三寸金莲活生生踩成了大脚片。

    他一个穷途潦倒的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年久失修的祖传小院儿却连口井都没有。富家女半桶半桶的往回提水,水缸装满了,人也累瘫了。

    当年未嫁时,喝得可是西山的泉水啊。偶尔兴致来了,还要用荷花上的露水、腊梅上的白雪煮上一壶茶。

    更不要提劈柴烧火,浆洗缝补。双手抱着斧头跌跌撞撞,两个时辰也劈不出三五片碎木;刺骨的井水将手泡得通红肿胀,日积月累后冻疮之上摞冻疮。

    她说她越来越喜欢穿自己亲手缝出的粗布衣裳;她说晚饭不敢吃得太多怕睡下积食又长胖;她说,她说

    婚后三年。她在前院儿喂了十几只鸡,又在后院儿种了两畦菜。一根扁担挑着满满两大桶水依旧健步如飞;大斧抡起半刻钟便垒起小山般的细柴。

    她怎能不双手粗糙脸色暗黄她怎能不韶华渐逝两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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