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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李自成的昏招 (第3/3页)

百名的绝对要比落榜生更有前途。

    拜李自成团队的水平底下所赐,在争夺天下这个事情上,李自成从陕西开始就开始他的五大昏招:

    他的第一个昏招是三个月就从陕西打到北京,基本上谈不上根据地的建设,也没有重兵占领关键位置,也没有建立税收制度,也没有稳定的粮饷来源。

    战略上犯了错误,不过没关系,只要能稳住阵脚,事情可以有挽回的余地。

    他很快犯下了第二个昏招:崇祯皇帝之所以灭亡,主要是没钱,李自成进京之后本来想发点财的。

    造反发财也是可以理解的,否则谁跟着你混。

    问题是当大顺军发现大内府库中只有黄金十七万,白银十三万的时候,失望至极。于是这时候不知道谁出了馊主意,让李自成发布了追赃助饷的命令。

    这个命令,是很不讲规矩的,李自成进北京是明朝官吏开的城门,怎么也算有功劳的。当务之急是稳定政权。可惜李自成实在没有政权意识。李自成的这个政策算是把自己算是推到了官僚的对立面。

    我们要相信,虽然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是最革命的。

    但是在封建时代,大字不识的人,是搞不好国家建设的。要想搞好国家建设,还是得靠懂知识的官僚。所以官僚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李自成的队伍里面缺的就是这样的人。

    李自成追赃助饷这个昏招出了也没关系,毕竟明朝官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要有秩序的追赃,那也可以暂时解决问题,李自成一开始对追赃助饷这个政策还是很谨慎的,确定对当官的按品级追赃,对乡绅无定数,举人可以免掉,如果这个政策能够按照秩序搞,我觉得也不是问题,非常时期非常对待嘛。

    然而他又犯了第三个昏招:容许军纪败坏。

    入城时李自成下令:“敢有伤人及掠人财物妇女者杀无赦”京城秩序尚好,店铺营业如常,但从二十七日起,当农民军开始追赃助饷的时候,北京城就完全是恐怖主义了。有些政策制定的时候是好的,实行起来的时候往往是疯狂的。

    对于一直处于最底层的流民士兵来讲,当有了权力的时候,他们发现发财是这么容易,他们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马路上车子翻车村民一哄而入抢夺财产,这些最底层的士兵看到这么多的财富,只会陷入一个状态:疯狂。

    疯狂,加上京师新破,就容易变得混乱,混乱就没有秩序,一旦没有秩序,无业游民加上兵痞,这种情况已经分不清谁是官谁是百姓,当官的固然遭殃,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百姓中被严刑拷打折磨致死的也不会在少数,什么抢劫都出来了。仅安福胡同一地,一夜间被凌辱致死的妇女就有三百多人。

    “甲申国难”,国难始于闯王,一将功成万骨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后世多骂李自成为闯贼,由此观之,该骂也

    第四个昏招,文臣忙着那里大兴“文治”,出题定格,举行大考,为新朝“求贤纳士”。顺天府儒生纷纷报名考试,顺便说一句,有少少倒霉的,由于衣冠鲜亮,被兵士捉去拷掠求银。武将们都是大老粗,造成了北京的恐怖主义也就罢了,文臣们读过圣贤书的也不制止这种情况。

    有了以上几个昏招的折腾,大顺政权就还剩一口气。追赃助饷,得罪了一大批人,只要不得罪实权派,可能这口气还缓的过来。

    但是李自成团队唯恐死的不够快,于是老李同志很快搞出第五个昏招,抓了吴三桂老子抄了吴三桂家也就算了,还纵容手下霸占了吴三桂的妻妾。

    这下彻底就没气了。

    读书人都注重“以史为鉴”,明朝之前,“天下大乱”大抵有九次:秦末农民起义、新末农民起义、东汉末黄巾之乱、西晋八王之乱、隋末农民起义、唐朝安史之乱、唐末黄巢之乱、北宋末金人入侵、元末农民起义。成就了刘邦刘秀朱元璋,但也出了流寇型的张角、黄巢、安禄山等。

    李自成的政策完全没有“开国气象”。自汤武开启革命的先河以来,凡是志在夺天下者所采取的建立稳固政权、团结各方力量、争取民心归属的政策,因为李自成的短视,这样的政策基本上就没制定或者名存实无。

    所以在李自成出了这些昏招以后,有点见识的人都不会认为李自成会成为刘邦、刘秀、李渊或者朱元璋这样的人。

    要明白,谁都不会愿意跟着一个流寇混的。

    所以到手的江山,基本上就这么断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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