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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节 血族引发的秘密(上) (第2/3页)

罪恶”如今的格拉影刃也已经是许皓的圣职者了,真神的使徒是不受地域控制的,所以他依旧能够使用强大的圣术。

    “以律法之名,判决有罪”卡普的这个圣术是根据前者对灵魂善恶的反应做出的正确判断而已,这圣术没有直接作用,但是一旦宣判某人有罪,律法的原力就会加持其身。

    “以律法之名,标记罪行”元桂的这个圣术更没什么具体效果,它最大的作用就是跟随前者,直接在目标的灵魂之中打下特殊的标记,凡是许皓的使徒都能在一定距离内感知他们的存在,任何隐形隐秘领域的效果都无法遮掩他的存在,除非有其他神祗或者类似原力级别力量的干预。

    以上三个都是铺垫,真正作用的是第四个

    “赞美吾主,以律法之名,吾见证真相;以主之名,判决有罪。以律法之名:禁锢”三位一体的声音,宣告了这是一场完整的判决。

    强大的吸血鬼顿时从蝙蝠形状,从飞翔状态,从蛛行状态中掉落下来,恢复原状,深深地被压制在地上,手不能动口不能言。

    这就是三位一体的判罚在世人眼中可能很多只是形式,但是其实形式并非可有可无,因为按照律法诞生之初的设定就有这些,你的形式越完善,能调用的律法之力越强大,作用时间越久。

    只要心中有佛,无处不是道场能说出这句话的除了圣徒绝对就是伪信者,等真正成为神,许皓才知道仪式本身有多重要,不仅信仰上可以与神更协和,而且在施展圣术的时候,他们能更亲近自然的原力。

    虽然圣徒无法直接使用原力,但是在一个更融洽的环境中施法能和在一个处处别扭的地方施法相同么。圣术在很多方面可以省略,在有些方面却不能,圣术的威力与程序的完善同样息息相关。

    比如许皓的律法,不管他愿不愿意,在他封神之初潜意识认为法律应该谨守公正,应该有调查真相,审判,记录,宣判等过程,原力也据此给了他相应的神格,那么他就必须谨守这一程序,否则即便是他也无法发挥出最强的力量。

    当然,省略某些过程也可以使用,只不过跟法术瞬发一样,耗力多效果小而已,除了用来救急,其实划不来。

    “吸血鬼许皓殿下知道吸血鬼这种东西您原本的世界也有还是您在某地见到过这种东西”拉格对于许皓闲聊中的请教反问道,语气中没有丝毫变化。

    这位死亡守护者并不是一副死灵的模样,反而是一个相当阳光地少年,不过鉴于他的主神格其实是正义,倒也不奇怪。正义怎么能是阴沉的嘛,再说他的死亡守护其实也算是正义行为的一种,毕竟守护亡者转生绝不会是邪恶,他这个神职只是加强他庇护灵魂的力量而已,这本身就是正义行为。

    说起来,许皓还和他有些冲突,毕竟他的公正本身应该属于正义的一方面,还是很直接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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