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闺房夜探(小剧场)  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三章 闺房夜探(小剧场) (第2/3页)

方向而去。

    依旧如同上一次,叶天钰一进来就咳嗽不停,顾勇一听到声音便吓得胆战心惊,连忙递上锦帕。

    叶天钰接过,紧紧捏在手心里一步一步缓缓往前,约摸一盏茶的功夫才走到百里长歌这间牢房外面。

    顾勇早就吩咐人准备了金椅尾随而来,此时让人安置下来给叶天钰坐下,这才识趣的带着众人退了出去。

    “我有些话想同你说。”叶天钰看着里面躺在石床上的人,“朕待会儿便放了你,但你回去以后得帮我办件事。”

    被吵醒的百里长歌觉得莫名其妙,她艰难地用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看向外面。

    借着微弱光线,她能明显感觉到叶天钰非常虚弱,似是披着满身风霜而来,仿佛说话声音重了点都能随时倒下。

    百里长歌微微皱眉,“陛下既然病了,何以不在寝殿好好歇息”

    叶天钰仿若未闻,直接说:“我知道你能联系到她,也能让她出现,出去以后,麻烦你帮我转告,三天以后,上林苑皇家狩猎场中心的冰湖,不见不散,倘若她不来,我就一直待在冰湖里,从开始的地方结束。”

    这番话,百里长歌听得彻底懵了。

    从开始的地方结束

    她什么时候在皇家狩猎场见过叶天钰

    难道她还有一部分记忆没恢复

    天亮时分,帝王下诏,许彦虽污蔑上级有罪,但念其之前在滁州数次帮助刺史破了几桩案子,遂将功抵过,无罪释放,暂停朝中一切职务,年后官复原职,继续为国效力。

    前来接百里长歌的是魏俞,他早就准备好厚实的锦衾,亲自为她披上以后推着轮椅在漫天飞雪中缓缓从承天门的侧门走出。

    “回府,我要先沐浴。”百里长歌吩咐。

    魏俞嘿嘿一笑,“早就准备好了,只等你回去呢”

    “臭小子,还算你有良心。”百里长歌哼哼一声。

    “那是当然。”魏俞再次嘿嘿笑道:“我就算不为你想,也该为你肚子里的宝宝想一想。”

    “大小姐你累不累”魏俞突然问她。

    “你说呢”百里长歌恹恹靠在椅背上,“这段时间都快被肚子里这个小祖宗折腾得不成人形了。”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京”魏俞又问。

    百里长歌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你如今是许彦。”魏俞笑道:“晋王妃要回京,怎么着也得晋王亲自前去迎接吧我都替你想好了,你安排个回京的时间,我在那之前送你去法度寺,让王爷八抬大轿接你回来。”

    “用得着这么麻烦么”百里长歌咕哝一句。

    “那当然。”魏俞急忙道:“别忘了,你可是夜极宫高高在上的凰女殿下,便是撇去了这层身份,你还是冥殿的公主呢,再说了,你如今肚子里揣个小的,为了试探试探王爷的真心,我自然得这么安排,万一他对你不好怎么办”

    翻了个大白眼,百里长歌觑向他,“肯八抬大轿抬我回来就能证明他的真心了”

    “那是当然。”魏俞自信道:“起码也得让天下人看看你在他心目中的位置不是”

    “搞不懂你。”百里长歌撇撇嘴,“既然你都安排好了,那就明天去法度寺,后天回来。总之今天是不可能的,我要沐浴更衣睡觉,最重要的是,晚上你得让我爹来给我撤了幻容术。”

    “行”魏俞一口应道:“都按照你说的办。”

    回府沐浴过后,接近午时,百里长歌在魏俞的逼迫下吃了许多补品之后才回房躺下。

    房间里安置了暖炉,香薰清淡,不刺鼻,是有助于睡眠的凝神香,百里长歌伸手抚着小腹,弯了嘴角沉沉睡去。

    嘟嘟听闻干爹出狱以后连鞋子都顾不得穿就要往外跑。

    叶痕一把拦住他,看了看天色,“你如今不能去。”

    “为什么”嘟嘟噘着小嘴,很不服气。

    “你干爹刚出狱,想必疲累至极,她需要休息。”

    嘟嘟还是不服气,仰着脖子瞪着叶痕。

    叶痕被他弄得无可奈何,俯下身附在他耳边悄声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就乖乖待在府里等晚上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什么”嘟嘟后退一步坐在小圆杌子上。

    “你所谓的干爹实际上就是你娘亲。”叶痕挑眉,好整以暇地等着儿子炸毛。

    岂料嘟嘟一点都不感觉到意外,淡淡一个“哦”。

    叶痕不可思议地瞪着他:“你不感觉意外”

    嘟嘟哼哼两声,“我才不像你那么笨,现在才反应过来。”

    叶痕愣住,“你早就发现了”

    “不是发现,是怀疑。”嘟嘟认真道:“我是麻麻亲生的,所以不管她怎么变我都能从她身上特殊的气息找到她,可是这一次她竟然做了回男人,所以我不确定是不是她。”

    叶痕扶额,儿子竟然比他还了解他的女人

    “那你现在还去不去”他问。

    “既然你说不去那就不去了。”嘟嘟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