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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第2/3页)

还有点童真,时不时还要耍点女孩的小性子。

    杨陆顺本对她有好感,两人相处得很愉快,也多少能打消袁奇志对他带来的忧伤和烦恼,除了周末去杨小标家照顾老人、回家看望父母,基本也窝在宿舍不出门。到后来毛衣已经织好了,他们还一直保持着在晚上长时间的聊天,没有什么新鲜话题,竟也可以为了囡囡的一个小动作、一个小事件也能说上老半宿,笑上好半天其实男女间的关系到了一定程度就好象一张窗户纸,一捅就破,就看谁先去捅或是什么机缘水到渠成了。

    杨陆顺穿上黑呢子外衣、深蓝料子裤、银灰色毛线衣、火箭头皮鞋,摆给赵翠娥看,只看得她眼波迷离,神情恍惚:世上竟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她浑身发软,只想杨陆顺用那修长的手臂搂住她,哪怕是一分种一秒钟也好。只可惜杨陆顺傻瓜一个,毫不懂女人那细微的心思,还憨憨地问好不好看。赵翠娥强摁住狂跳的心,极力地使自己保持矜持点,温柔地把呢子中山装的第一粒纽扣解开,腻声说:“你把扣子扣得这么严实,别人又怎么会晓得你穿了件做工精细的羊毛线衣

    呢”杨陆顺却执拗地系好纽扣,还把领子上的风纪扣也扣好,说:“穿中山装哪里能敞开纽扣呢”让赵翠娥恨得牙痒痒又直说不得

    杨陆顺按照信上约定提前一天到了春江市,先提着爹娘捎去的土货,又去副食品公司买了些包装精美的礼品,首先去了张教授家探望,再给袁奇志打电话,问明怎么见面,袁奇志叫他就在长江大学门前等着,会有车去接他。

    杨陆顺站在新修的大学传达室门口,正感慨着春江市飞速地变迁,一辆黑色铮亮的小轿车停在门前路边,下来一穿夹克衫的中年司机,胖胖地走路很费劲,神色踞傲眼睛四处之溜,怎么看都象一个大干部,杨陆顺赶忙迎了上去,微笑着说:“同志,请问你是不是来接袁奇志的同学的呀”

    那司机没有笑,生硬地说:“你就是杨陆顺”

    杨陆顺点点头说:“我就是”

    “那上车吧。他们在宾馆等着你的”那司机丢下句话就径直转身上车,杨陆顺只得快步跟上去,坐小轿车他还是头一回,心里不免有点怯场,拉了几下车门也没打开,那司机很不耐烦地欠身打开前门,也不说话,坐直了身子,扶着方向盘的手指不停地敲击着。

    杨陆顺搞不清楚他究竟是司机还是其他身份,感觉那人的态度很不友好,只得悻悻地坐了上去,怄气似地砰地关上车门,心里说:不就是麻烦你来接我一趟吗有必要这么拉着脸皮

    一路无话,小轿车风驰电掣般进了一家气势不凡的宾馆,吱地停在大门前,那司机说:“他们在八楼八一六房间等着的,你自己去吧”

    杨陆顺开门下了车,径直进了宾馆的大门。

    既然你这么不礼貌,我也没必要跟你客气,杨陆顺边走边想。但进了宾馆大厅后,他就象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被眼前豪华的装饰和宽敞的大厅惊住了,简直象书中描绘皇宫王府一样那么富丽堂皇,地板光可鉴人,清楚地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他茫然地仰着头四处张望,里面人来人往,人们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他暗暗庆幸自己没白费两月工资制了这身行头,他是第一次进这么高级的宾馆,怎么也看不见上楼的楼梯,不禁心里有点惶恐,虽然他看见了服务台有工作人员,可他不想腆着脸皮去问路,那样难免会被人看不起。灵机一动,他慢慢走到大厅一角有沙发的地方,静静地坐了下来,把小巧的黑人造革手提包放在脚边,心说:我找不到上去的门路,总有要上楼的吧

    终于让他发现了端倪:从外面进来的人基本都直接朝里走,绕过巨大的上面用彩瓷砖贴了一副江山万里图的照壁就不在看见人了,还有很多人亦是从照壁后转出来,或是直接出了宾馆大门或是去服务台。他微笑起来,不管是楼梯还是电梯,总应该在照壁后面。

    杨陆顺缓缓地站起来,好暇已整地扯抻呢子外衣,举步就走,然而忘记拿手提包则暴露了他内心的紧张,他走了几步才在旁人的提醒下,才发现把包忘在了沙发旁,只得故做镇静,先是礼貌地谢谢好心人,然后取了包,昂首阔步地朝照壁后走去,果然后面就是四部电梯,他虽然没用过,但毕竟在春江读了三年大学,也曾经听人说过,加之还有其他人也在等电梯,他就神色自若地站在一旁,有会电梯到了,他随其他人一起进入,没想到电梯里还有一个相貌姣好的服务员专门开电梯,他用比较纯正的春江话说出了自己要去的楼层,便微微叉开双脚,靠在电梯墙上,他还记得有人说电梯启动的那一刹那会有轻微的超重现象,他不知道会怎么样,还是站好为妙,果然电梯启动时给他带来了轻微短暂的晕眩,如果真在促不及防的情况下难免会重心不稳脚步踉跄,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土豹子。

    上得八楼,他走出电梯,脚下松软松软的,居然在走廊上铺设了猩红的地毯,他对面就有个楼层服务员,他微笑着问:“同志,请问八一六房走哪边”那服务员亦婉尔一笑,抬手示意道:“同志,请走这边。”

    杨陆顺再次微微一笑,说了声谢谢,就依照指示往右边走去,他边走边看房门上的房号,停在八一六号门前,他正要敲门,却发现门旁有个白色按纽,应该是门铃了,他的手顺势落在按纽上,随即发出了悦耳的铃声,不由再按了一下。

    门哗地开了,杨陆顺一看是昔日的同室好友莫见评,两人同时兴奋地拥抱在一起,相互问候着,又分开亲热地握手不住相互打量,莫见评啧啧赞道:“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杨老弟气度不凡,更显风流潇洒气概啊”

    杨陆顺笑着说:“莫兄休要取笑,你这省报的大记者才是容光焕发,想必工作顺心顺意啊”

    莫见评哈哈大笑,拉着他就往里走,还大声喊着:“新娘子,杨陆顺来了,这小子半年不见,我都认不出了。”

    杨陆顺强抑着澎湃的心潮,极力保持微笑地走了进去,一眼就看见了魂牵梦绕的心中女神袁奇志,她穿了套很考究的小西领奶油色女装,鲜红的高领阔口毛衣更显得她白若凝脂的脸儿娇艳欲滴。杨陆顺站在她面前,千言万语化做了一句深深地祝福:“老同学,恭喜你新婚幸福”

    袁奇志发现眼前的人并不是记忆中的模样,那时的他只是学生会的一般干部。任何时候看到他,总是低着头,斜挎着一只装满了书的旧帆布书包,急匆匆去,急匆匆来,好象永远行走在借书、还书的路上。需要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也总是默默地对你笑一笑,一副憨厚木讷,少言寡语的样子。可现在的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一身合体的衣着居然能改变了一个人的气质,再怎么也和以前穷学生挂不上了,含笑说:“老同学,谢谢你的祝福,也感谢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莫见评笑呵呵地忙着倒茶,说:“你们也别傻站着,快叫他坐嘛,赶了两百多里路,肯定累了吧”

    袁奇志忙请杨陆顺坐,自己也姿态优雅地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杨陆顺自打进门后眼睛就没离开过她,让杨陆顺觉得奇怪的是,袁奇志好象清瘦了不少,眉宇间似乎隐隐含着丝忧郁,难道她心里有着什么不愉快吗他更想见另外一个人,一个幸运的男人,就问:“新娘子,怎么不见你的新郎啊”

    袁奇志仿佛受不了他灼灼的目光,借着抬手拂耳边秀发之际,一双眸子轻轻躲开了他的视线,说:“他呀,有点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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