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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再见温侯(一) (第2/3页)

靠在食案上,把玩着酒杯含笑看着内外互相敬酒,满嘴胡说的人。

    阿见终于也得到幸福的归宿了,我这个人可能在男女感情方面比较迟钝,如果不是杨春她们最近告诉我,我还一直不知道阿见和庞雯两个早已经确定关系了,看来我真是应该检讨。

    哎,如果我家阿昌还活着多好,我肯定和宋大哥好好给他找个名门闺秀作新妇。而他和高见两个年龄既相当,关系又特别莫逆,如果他们能一天结婚那该多好啊。

    想到这里,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滴在了手里的酒杯里。为了掩饰失态,我赶紧用手抚着额头佯装酒喝多了。

    感觉左手里多了一个手帕,就随手拿来擦擦眼泪,也没去理会,估计可能是那个亲兵给的吧。

    突然闻到手帕里面一股香味扑鼻,弄得我擦过的脸上都带着淡淡的香味,我赶紧回过身子,一看是庞雯的伴娘刘玉都穿着盛装,跪坐在我的席子上,不禁心里一阵不快,不过还是强颜作笑,把手帕递给她。

    “谢谢刘军侯”

    “将军不必难过,王校尉在天堂一定也找到了自己心中所爱。”

    听了她的话,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这个女人察言观色,见微知著的本事很厉害啊,半晌才尴尬的点点头。

    冲她笑了笑,我起身缓步走了出去,亲兵们赶紧跟了过来,大堂上乱七八糟、横七竖八的人也都赶紧让开了一条道。

    今天是阿见的大喜之日,我又不能提前走啊,不过这里面乱哄哄的我可实在不喜欢。到了大堂石阶上我犹豫着不知道要到那里去。

    “将军,高校尉和庞军侯知道您肯定要找个地方休息,已经安排好了,请跟我过来。”一听又是刘玉都,但站在这里实在不好,所以没奈何跟着她,绕过回廊,来到后面一个小院。

    这里确实比较安静,准确的说是偏僻,地上一片雪白色,我比较喜欢这种静谧的感觉,闭上眼睛长长嘘了口气,不由的张张胳膊,伸伸懒腰。

    这些天为了在河东安定下来,尤其是如何把安邑、盐邑、闻喜、解县、猗氏、蒲坂这块连成一片,并且巩固下来,安定下来,真是忙怀了,可以说使尽了浑身解数,光是接见和拜访安邑、盐邑、解县等地的豪强大族就累的我腰酸背痛。到而今,算是初步有了头绪,至少安邑在钟繇、裴徽、贾衢的努力下已经有点府城的样子了,贾衢告谕后,原来那些逃出去的居民渐渐返回来,安邑现在百姓可能有八百多户吧,至少走在街道上还可以看见百姓人来人往,早晨晚上可以看见炊烟袅袅,不象刚来时,到处都是杂草,留下的几十户人家也大多是些走路走不动,七瘸八拐,一门心思等死的老头老太太。

    自从我颁布燕饮四令后,并且督促宋大哥和钟繇把这个当大事来办,确实成全了上百对新人,不过因为安邑现在百姓实在太少,适龄女子更少,所以大多是杨军部下之间的结合,比如今天高见和庞雯。还好当时在关中的时候召纳了那么多女兵,虽然经过历次战斗,她们从灞桥裁军后的两千多人减少到了一千,不过绝大多数是未婚的年青女子。而在这两年的共处中,很多人相互爱慕,都已经确定了关系,只不过一直没有结婚,正式举行婚礼就是。当然这种事情即使在和平时期,对于普通百姓也很常见,大家都没有钱财举行婚礼,一般都是别人介绍后,感到挺好就直接搬一块住了。古人云:礼不下庶人,那也没说错,主要是普通老百姓没有实行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说他们素质低。况且什么是礼,礼者尊敬是也,礼者名分是也,形式只不过是陪衬而已。

    但婚姻乃是人生大事,尤其对于女子而言,那个女子没有幻想过自己成为万人瞩目、盛装华服的新娘啊虽然生在乱世,大家本没有奢望能够风风光光的举行一场像样的婚礼,不过一旦真的举行了,那些女兵女将们还是异常激动、异常感激。对于自己姐妹的事情,庞雯一向十分关心,更别说婚姻大事了,每次都是亲自出马、亲自组织,而且不管结婚人的级别多高,那怕是个普通士兵,每次也一定要把镇东将军府、河东太守府的文武请或者拉过去捧场,让我过去主持婚礼,害的我这些天一直在忙活这个事情。弄得我真是哭笑不得,不过婚育令是我自己下的,必须以身作则。而且念在将士们跟了我这么多年,生生死死的份上我一般都乐意去给他们主婚,到现在,杨军的一大半婚礼都是我主持的,结婚的将士们当然高兴,从公说我是河东太守、镇东将军、宁乡侯,身份高贵,从私里说,我是杨军的主将,我去给他们主持婚礼,那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了,尤其是新娘子特别感激,特别高兴,害的我这些天没少喝酒。

    今天是高见、庞雯的婚礼,高见是我的兄弟,我不好充大,就请了裴徽裴功曹担任主婚人。因为庞雯对于女兵们事情一向十分关心,所以她自己的婚礼,她的姐妹也就特别用心,搞得十分的热闹和体面。

    “将军,您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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