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7章 天兵十万下洛阳(十)  极品少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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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章 天兵十万下洛阳(十) (第2/3页)

    而大魏则不然,太祖皇帝麾下的几员大将各有其兵,以至于太祖自己也没法削掉他们的兵权,于是干脆做出相信他们忠心的模样,赐封出八大世袭罔替的名门世家,并且将它其中外四家分镇边疆。如此一来武人的地位得到了保障,武人在朝中也还有说话的全力。而云周等家在朝中也有势力,所以文人并不能完全压制武人,于是大魏倒是扛住了辽国和西夏的侵扰,直到现在发生内乱。

    然后,便是变法。无论宋朝的变法,还是大魏的变法,都变出了大麻烦。宋朝的变法,后来不少人说宋朝亡与执拗君子王安石;而现在大魏之所以焦头烂额,也未尝不是万昌大用秋临江的缘故。

    一般人都知道王安石变法,实际上,宋代共有两次变法:一是仁宗庆历三年的范仲淹变法;二是神宗熙宁二年的王安石变法。前者可以算是后者的先声。

    仁宗深感辽夏交侵,而财政又已达崩溃边缘,遂决定重用“以天下为己任”的范仲淹,要他负改革之责。范氏遂提出十项政见以为变法张本即著名的“十事疏”。其项目为:1明黜陟;2抑侥幸;3精贡举;4择官长;5均公田;6厚农桑;7修戎备;8减徭役;9覃恩信;10重命令。概括地说,前五项是属于人事改革的范围,最后两项则以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只有第六和第八两项与经济有关,而与国防有关者则仅为第七项。

    由此可知范氏的看法是必须从根本着手,首先改进公务员的素质,并提高行政效率,否则其他的政策即令再好也无法推动。这种观念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必须假以时日,始有成功的希望。

    仁宗几乎全部接受他的建议仅第七项恢复府兵的观念因朝臣反对而被否决,但是范仲淹的改革计划却与士大夫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冲突,于是引来极大的反对。仅仅一年的时间已经使他感到难以招架而只好自动求去。仁宗也不敢与举国汹涌的公众意见相抗,遂干脆打消变法的念头。

    但变法的要求事实上依然存在,范仲淹的尝试虽然失败,不到30年王安石又继之而起。王安石的变法不仅规模较大,而且时间也较长,所以其产生的冲击以及在历史上的地位也远超过范仲淹。王安石受到神宗特达之知,于熙宁二年为相,到熙宁六年,先后共5年,新法次第成立。到熙宁七年四月,暂停新法而王安石也随之罢相。八年二月复相,九年十月又去,从此不再起。但神宗仍继续推行新法元丰八年即1085年神宗逝世时大部废止,直到哲宗元祐元年其全部废止,所以新法之实施,先后共计17年之久;

    所谓新法的内容相当复杂,而且项目繁多,不易列举。概括言之,可分三大类:1经济政策,如“均输”、“免行”、“方田”、“水利”等;2社会政策,如“青苗”、“免役”、“和买”、“市易”等;3国防政策,如“保甲”、“保马”、“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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