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刺客的一点想法 (第3/3页)
点不同。
刺客们在历史上总是带有一种悲壮苍凉的气氛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何其雄壮昂扬。刺客们的结局多是悲惨的。行刺不管成功与否,他们几乎都只有死路一条。一句话,他们是死士,是把生命置之度外了的。人们对于刺客的评价,多半并不以他们的成功率来作为标准。而且,反倒是那些行刺失败的刺客,却更能引起人们的感叹和追忆。比如荆轲,我想大多数人并不会计较他的武功低微,而是更佩服他的忠义英雄。又比如豫让,就连他的刺杀对象,都深深地被他感动了。我想,这也许是任何一个杀手都无法达到的境界了。
话说回来,杀手如果杀不了人,别说他自己混不下去,就连看书的读者,几乎都无法忍受。最大的证据就是,那么多武侠小说中,那些被我们耳熟能详的著名杀手,有哪一个不是以杀人成功率以及杀人的技能高强而令人印象深刻的可以说,一个杀不了人,本事低微的杀手,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说了这么多,应该已经很清楚的分辨了刺客与杀手的差异。
另外,还有人说起刺客与侠客的区别。我想,那应当比以上要容易很多。简单概括起来,一言以蔽之,刺客行刺缘于政治,侠客行侠基于道德。
综上,个人以为,对于刺客的定义,应该就是指的“本身不具备行刺动机与能力,为了达成第三者政治目的而采取视死如归的态度进行行刺活动,其行动本身意义大于成功意义的一类人群。”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刺客与杀手之间的界限开始逐渐模糊,甚至,出现一种共同体的感觉。
比如,可能有些杀手,因为钱财的缘故,去刺杀了某人,而他的雇主,其实还是出于政治目的的考虑,才花钱买凶的。像这样的例子,就很难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不过,个人认为,只要行刺者本身是通过物质利益关系而采取行动的话,不管他的雇主态度如何,应该还是归于杀手这一类别中,而不能算作一个真正的刺客。
比如说林肯遇刺,刺客声称是为“南方的人报仇”,那么这就应该是一个刺客了。而如果是像有些史料中所说的,是南方的奴隶主买凶杀人,那么就只能算是一个杀手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里根遇刺,拉宾遇刺,等等,凶手应该都是属于刺客这一范畴。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粗陋不当之处,还请诸位多多海涵。权当抛砖引玉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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