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雅思 (第3/3页)
他在一起,她就觉得安心。但是,这个男人偏偏有个臭脾气。雅思无疑也是一个富家千金,但是,在琳枫的面前却总是放低姿态委屈自己。谁让自己离不开他呢
自己心情不好,拿人家撒气雅思明白王琳枫一定是不痛快。她想发泄一下,撒撒娇,但是,她知道此时还不是时候。自己不能哭闹,那样子的女孩子是胡搅蛮缠的,王琳枫不会喜欢。
这个男人很奇怪。她十六岁以前,在他高兴的时候,是最爱使坏的。每次雅思从他的身边过的时候,他总是会接机揩油儿。或者是拍下屁股,摸下,她最喜欢的是他突然很男人的把自己的双臂抓住,就势按倒。不管是哪里,只要按倒就好。她喜欢这个时候他霸道的吻。
吻得窒息,头脑缺氧的感觉最好。她不能不说王琳枫的吻技一流。每次时达一分钟的吻,总是让雅思痴迷,甚至忘了自我。雅思曾经想过有一天跟王琳枫确立了关系,然后就一直吻下去。两个人在一起把接吻演绎到极致。
还记得两个人小的时候,第一次展开对异性的探寻,就都毫无疑问地选择了对方。
那一年雅思九岁,琳枫十四岁。对异性的渴望使他们都感到对方的神秘。
那一天,琳枫喘着粗气把雅思的衣服脱下来了,雅思羞涩地透过捂住眼睛的手指缝隙看到了琳枫健硕的身材。以及他身上与自己不同的地方。那里好神奇。
但是,两个孩子仅限于此。他们说好了是互相探究一下而已,没有其他的动作。雅思甚至忘记了母亲说过的,在男人面前女孩子的矜持。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因为她生来就是给王琳枫做媳妇的。所以,她跟王琳枫做什么都不会过分。
那天,王琳枫第一次用嘴唇碰了雅思的嘴唇。好柔软,好清凉,好舒服。
从那时候起,两个人似乎爱上了那种感觉。
可是,几年以后的他忽然又远离了自己,是那种若即若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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