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四章 败家 (第3/3页)
破到神兽之后他还没能好好发挥一次。
修为境界在实际对敌中是更容易稳固和提升的,而且银背灵猿也是天性好斗的种族,即使是面对比他们厉害数倍的对手,他们也是很愿意斗上一斗。
虽然在灵骨空间中不能突破到神兽的元彪当初在极南森林对上火炎时并没有反抗,但那不是因为他胆怯退缩而是因为以他的灵智能够权衡怎么做才是对他的族群更有利的。
如果是他一个碰上火炎,哪怕是修为不及,他也绝不会选择低头。
“灵仙强者呀,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有点跃跃欲试,我们两个联手,实在打不过跑路应该还是不成问题。”齐幽兰觉得自己也应该试一试朱雀灵鞭的威力,这一路往白国去,是不可能像在燕京城里那么安稳了。
她的手终归是要染血的,只要不是无辜之人,她并不会手软。
就像这箐鑫石,她即使出大价钱也要买下来,而不是看准谁买了,直接去别人手里抢。但别人要是来抢她的东西,那就不能怨她不客气了。
“不容易呀。以前卖一颗药得了十万墨晶就觉得挺有钱了,没想到这不到一个时辰就花了五百多万。我还得拿两粒仙灵丹给八角楼才够。”
齐幽兰挑出两枚自己炼制的仙灵丹装在玉盒子里把玩了一下,胡总管便亲自端着箐鑫石给送过来了。
对齐幽兰拿出来补足价格的两枚仙灵丹,胡总管十分意外也十分满意。
仙级丹药已是可遇不可求的超级宝贝,抵上一百四十万一点儿也不亏。毕竟墨晶易得,仙丹难求。胡总管对齐幽兰的态度也越发的恭谨了。
一开始他还有点把齐幽兰当成二世祖、败家子,但此刻已经上升成来头很大很大的二世祖、败家子了。
一般修炼家族的败家子也不能把九级灵丹不当回事,把仙级丹药也随手拿出来当钱用掉。虽然齐幽兰也出手了一块金灵晶,但显然她手上是丹药更多。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位败家子少爷家里多半有位炼药大师呀这样的主,能乱打主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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