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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 书虫 (第3/3页)

知肚明,不过他故意装着糊涂道:收获不小,也跟不安了。书到用时方恨少,越学越是觉得自己知识面不够啊。

    见陆渐红这么说,刘翔知道陆渐红是不想谈这个话题,笑了笑道:老弟的学习态度是我所敬仰的。知道大伙私底下怎么说你吗?

    陆渐红不由好奇道:怎么说?

    说你是书虫啊。刘翔笑了一声,道,老弟,老哥我说你一句,爱听的就听听,不爱听的就当我啥也没说。

    陆渐红笑道:老哥啊,你这话也太见外了吧?

    刘翔道:其实这个学习班,主要的是交结朋友,学习倒变得次要了。老弟虽然不屑于这个,但起码也不能太不合群吧,太另类了就不是太好了。

    陆渐红歪了歪嘴,道:看来有人看我不顺眼啊。

    刘翔干笑了一声,道:我可没这么说。

    陆渐红无所谓地说:懒得去管这些,还有几天学习班就结束了,谁还会记得谁呢?

    话说三分,点到为止,刘翔也就不再说下去,道:老弟还没吃饭吧,走,一起喝两杯去。

    陆渐红惊讶地道:老哥的酒量有提升了?跟我喝酒那可得万分小心啊。

    刘翔笑道:更正一下,不是喝酒,是品酒。

    即便是京城,到了晚上,也还是有大排档的。在京城,像他们这样级别的干部并不少,所以到大排档点几个小菜,上一瓶白酒,也并不太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与友小酌,陆渐红很享受这种氛围,那种白天围着桌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糜烂生活是他所深恶痛绝的,在官员和百姓之间,他还是倾向于与后者打成一片的。

    酒绝对是消除陌生的一个好方法,几杯酒下肚,两人似乎已经回到了当年在俊岭的年代,两人不由都是唏嘘不已,显然,都很怀念昔日配合无间的过往。

    正聊着,忽然听到身后轻咦了一声:这不是咱们的大英雄吗?

    【文字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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